各学院、部:
台湾师范大学成立于 1946 年,前身为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为培育台湾教育优秀师资的主要摇篮。卓越青年台湾文化体验营项目由台师大进修推广学院主办,旨在增进大陆大学生对台湾文化及社会发展的了解;促使两岸青年学子,有相互交流与学习机会,同时培养团队合作默契,与互助精神。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时间
2016年7月19日-7月30日,为期12天。
二、 名额分配
请教育学院推荐4名,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各推荐2名本学院相应专业的优秀学生。详细介绍参见附件1:《台师大 2016 卓越青年台湾文化体验营》。
三、 推荐时间
2016年3月29日下午两点前,请外国语学院有意申请的同学将需提交的文件送交恕园19-206办公室王智勇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 被推荐学生条件与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被推荐学生条件
(1)须为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品性端正,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
(4)身心健康,适应能力较强;
(5)能自行承担食宿费、旅费及其它杂费。
在同等条件下,以学生综合排名和学分绩点作为重要依据择优选拔。
2、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附件1中的《2016 卓越青年台湾文化体验营报名表》,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申请表》须由学生自己签名,并须由学生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在读证明(7号楼学生事务中心自行打印)
(3)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
(4)2吋白底照片4张,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到专业照相馆进行拍摄:近6个月内所拍摄的彩色、脱帽未带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足资辨识人貌,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如因照片不合格而耽误材料递交,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五、预计成本及资助
1、项目费:新台币 35,000 元(约美金 1,168 元) ,不包含往返机票、餐费及个人消费。
2、学生还须自行承担:赴台通行证、入台证、在台期间的餐费、旅费以及其它个人开支。
3、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均可申请《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并获得2000元人民币/人的学校资助。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落实,按时推荐并报送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