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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进行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在读本科生(含2017级新生)。
二、认定流程
有认定需要的同学请下载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后,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民政公章。(2017级新生的录取通知书材料中包含有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纸质稿,同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也可替代附件1的调查表)。同时,下载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后,经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档次评定。各班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和部分普通同学为组员。
三、报送材料
请各班班长统一收齐班级中需要进行认定同学的表格纸质稿(附件1和附件2),于9月22日晚上18:00-20:00之间交至恕园19-206办公室(附件1需加盖好民政部门公章,附件2需进行档次评定并经班主任签字确认)。
未尽事宜,联系陈姗珊老师(28865126)。
附件1:
附件2: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