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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寒假将于2018年1月16日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安排,大一军训生1月27日前离校,其他学生1月20日前离校。离校时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因假期学校整体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尤其是仓前校区,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留宿。
2.若因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火车票、大四学生实习等原因确定需申请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于1月8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表纸质稿连同证明材料纸质稿(大四实习需开具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证明)交至恕园19-206各年级辅导员处,无证明材料者不予受理,延迟离校的时间不迟于2月1日(2月1日不能留宿)。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如已提交延迟离校申请但未按要求留宿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者,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在综合素质评价“文明守信”栏记为“不合格”。
4.各班成立寒假留宿工作小组,专人负责落实,加强安全教育,每日上报留宿人员及变动情况。
5.下学期3月4日(星期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部分学生办理补考手续;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严格遵守学校的寒假整体安排,若因教学安排等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由学院同意后分别交学生处、研工部和公寓服务中心。
附件3:证明模板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