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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更好地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和安全状况,便于及时处理学生突发状况,外国语学院特制定寝室安全评优办法。该办法包括四个内容,分别是安全寝室标兵、优秀生活委员、优秀心理委员、安全卫士一次性奖励。具体评优办法如下:
一、评选安全寝室标兵
(一)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爱国爱校,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集体观念。
2、寝室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寝室地面清洁卫生、物品整理有序、无异味、无宠物、门口无垃圾堆放,寝室优秀次数达到学院标准(标准参照当学期奖学金评定细则),并且无不合格记录。
4、寝室成员自觉爱护公物,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床铺上无插排,寝室内无违规电器。
5、寝室长需关注寝室成员每晚归寝情况,若寝室成员当晚未归寝,寝室长要及时联系该成员,确定该成员的人身安全;若无法取得联系,要于当晚12点前将异常情况上报生活委员。
6、寝室长需在节假日结束前将返校情况上报给生活委员;原周末离校统计工作取消。
7、平日归寝异常情况上报及节假日返校情况上报工作中,若寝室长存在异常情况知情不报、谎报、漏报、上报不及时的情况,取消该寝室参评资格。
8、寝室长要随时关注寝室成员的心理动态和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二)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阶段。安全寝室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各班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安全寝室标兵评选工作。混合寝室在多数寝室成员或寝室长所在班级参加评比,不重复参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阶段。学院学生会财律部对各班级上报的参评寝室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安全寝室标兵。
(三)奖励办法
获得安全寝室标兵荣誉称号的寝室,学院将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评选优秀生活委员
(一)评选条件
1、随时了解、掌握班级同学的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帮助,必要时反馈给年级辅导员。
2、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定期公开班费收支情况。
3、认真参加生活委员会议,无缺席记录。
4、每周对班级范围内的寝室卫生及安全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卫生检查成绩较差的寝室要及时督促寝室成员进行整改。
5、每晚汇总班级各寝室的归寝情况,于当晚12点前将未归且联系不到的异常情况上报给学生会财律部。
6、节假日结束前将班级各寝室的返校情况上报给兼职辅导员。
7、平日归寝异常情况上报及节假日返校情况上报工作中,若生活委员存在异常情况知情不报、谎报、漏报、上报不及时的情况,取消参评优秀生活委员的资格。
(二)评选程序
1、书面申请阶段。优秀生活委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生活委员填写《优秀生活委员推荐表》,提交给学生会财律部。
2、现场答辩阶段。参评生活委员进行现场答辩,陈述一年内的工作情况,根据答辩分数,最终确定优秀生活委员。
(三)奖励办法
1、学院将给优秀生活委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学院在评奖评优上会给予优秀生活委员一定的倾斜。
三、评选优秀心理委员
(一)评选条件
1、随时了解、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多关心心理重点关注对象,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2、若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异常状况,第一时间上报给年级辅导员,若存在异常情况知情不报、谎报、漏报、上报不及时的情况,取消参评优秀心理委员的资格。
3、认真填写心理月报表,如实记录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按时上报心晴工作室。
4、认真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和会议,无缺席记录。
(二)评选程序
1、书面申请阶段。优秀心理委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心理委员填写《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提交给心晴工作室。
2、现场答辩阶段。参评心理委员进行现场答辩,陈述一年内的工作情况,根据答辩分数,最终确定优秀心理委员。
(三)奖励办法
1、学院将给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学院在评奖评优上会给予优秀心理委员一定的倾斜。
四、安全卫士一次性奖励
为了鼓励学生关注同学的心理、安全状况,扩大消息来源,加强心理和安全管理,学院决定,对于及时、主动向年级辅导员上报重大心理、安全问题及突发事故的学生,给予安全卫士称号,并发放一次性奖励。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