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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综测测评系统流程
奖学金申请系统流程
一、综合素质评价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工作安排
1.要求各班成立测评小组,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名民主推选的不参评学生代表共5人。请各班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认真开展上述工作。
2.各班按时上交基本素质、发展素质的录入模板,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3.待学院将数据导入系统,个人需到系统上填写好个人评分,再点击提交,具体操作请看附件1。(9月21日前)
4.班级评议组审核和学院审核。(9月22日前)
5.班级评议组从系统导出本班综测评价排名纸质表,各班确认。(9月23日前)
6.满足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各类奖学金申请。(9月26日前)
7.严格把握时间,过期系统关闭,请务必注意。
8.其他事项,请及时关注群里通知。
二、评奖评优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符合体测成绩80分以上的规定)、《2021-2022学年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产生。
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排名前20%、30%、40%分别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评定最终人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为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5%(根据班级人数四舍五入)。经亨颐实验班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 一等奖 15%、二等奖 20%、三等奖 25%。
符合以上条件且评奖学年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团队限排名第 一者)的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高者优先。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同专业年级(班级)前 40%,其中基本素质表现优异;体育成绩不低于 75 分;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艺体类学生英语三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其他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25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达到 60 分及以上。
(二)单项奖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分道德风尚奖、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4项。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1项单项奖学金,由个人进行系统申报,(具体操作请看附件2)已获得经亨颐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
各类单项奖的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说明。特别注意,单项奖中的学业优秀奖不区分等级,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中排名前20%可以申请。
未尽事宜,可联系郭志亮老师咨询,联系电话:0571-28862928;也可联系学生会轮值主席许冰洁(手机:19157727686)。
附件1:学工系统学生综测功能说明书
附件2: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