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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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组织2022年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13:04:06  发布者:郭志亮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22年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我院可推选一名候选人(该生不占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参加该项活动的学校评选。

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 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 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 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 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 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 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 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 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 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同时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申请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9月2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210105@hznu.edu.cn邮箱,命名:“特别国奖+姓名”,纸质材料交至 恕19-301郭志亮老师处。   


附件: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审批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7日


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组织2022年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

郭志亮 · 2022-09-27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22年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我院可推选一名候选人(该生不占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参加该项活动的学校评选。

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 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 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 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 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 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 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 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 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 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同时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申请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9月2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210105@hznu.edu.cn邮箱,命名:“特别国奖+姓名”,纸质材料交至 恕19-301郭志亮老师处。   


附件: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审批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