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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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廉外院”建设“十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12 08:24:28  发布者:娄丹华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清廉浙江”和“清廉杭州”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进“清廉杭师大”建设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建设“清廉外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学院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建设向广大师生拓展,实施清廉党风、清廉组工、清廉评聘、清廉招生、清廉科研、清廉教风、清廉学风、清廉资助、清廉财务、清廉采购十项工作,为促进学院内涵发展、加快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 总体目标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对标“清廉浙江”、“清廉杭州”、“清廉杭师大”,立足学院实际,把“清廉外院”建设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各个方面,落实于党建思政、行政管理、服务师生等各项工作,使清廉思想文化不断深入人心,制度“立、改、废、释”不断深化,制度执行力不断增强,权力运行不断规范,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一流外院”目标提供精神动力与制度保障。

三、主要任务

1.开展清廉党风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析会制度。

2.开展清廉组工建设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双指数活动、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3.开展清廉评聘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在《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制度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加强评审纪律和教师申诉制度的建设。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过程工作要在组织程序、评审与公示的各个环节规范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过程管理,落实干部一岗双责和纪委事前提醒事后监督严格执纪工作。

4.开展清廉招生建设活动。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阳光。完善“五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三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索取或收受考试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5.开展清廉科研建设活动。重点组织学院科研人员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文件学习,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教育。严格执行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科研成果奖励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同时,进行高校科研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点的排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做到防微杜渐。

6.开展清廉教风建设活动。将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优评奖、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的依据,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严肃惩治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礼卡,学术不端和其他丧失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科学精神的行为,认真执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引导全体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7.开展清廉学风建设活动。以推进学生考研与强化课堂学风为抓手,推进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充分发挥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的主渠道作用,学生社团、学生寝室在育人中的管理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清新学风。根据学校《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严格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继续开展诚信考场工作。

8.开展清廉资助建设活动。做好资助工作中贫困生标准划分、资助等级认定、评审过程透明等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内容。做到“三精准”:资助对象精准,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资助标准精准,确保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需求相适应。资金发放精准,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9.开展清廉财务建设活动。严格遵守《预算法》,做到编制预算时公开透明,不随意调节挪用审批预算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正筹集、使用资金。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做到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狠抓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财务行为,尤其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加强财务的日常监督,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

10.开展清廉采购建设活动。采购人员要筑牢思想防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要增强自律意识,忠实履行职责;要注重物资采购、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控;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学院利益不受损害。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执纪和问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执行方案,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落实。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追责问责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清廉外院”建设。

3.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要把“清廉外院”建设作为推进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开展“清廉外院”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外院”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8年十一月八日


党风廉政

关于开展“清廉外院”建设“十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娄丹华 · 2018-12-12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清廉浙江”和“清廉杭州”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进“清廉杭师大”建设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建设“清廉外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学院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建设向广大师生拓展,实施清廉党风、清廉组工、清廉评聘、清廉招生、清廉科研、清廉教风、清廉学风、清廉资助、清廉财务、清廉采购十项工作,为促进学院内涵发展、加快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 总体目标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对标“清廉浙江”、“清廉杭州”、“清廉杭师大”,立足学院实际,把“清廉外院”建设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各个方面,落实于党建思政、行政管理、服务师生等各项工作,使清廉思想文化不断深入人心,制度“立、改、废、释”不断深化,制度执行力不断增强,权力运行不断规范,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一流外院”目标提供精神动力与制度保障。

三、主要任务

1.开展清廉党风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析会制度。

2.开展清廉组工建设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双指数活动、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3.开展清廉评聘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在《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制度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加强评审纪律和教师申诉制度的建设。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过程工作要在组织程序、评审与公示的各个环节规范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过程管理,落实干部一岗双责和纪委事前提醒事后监督严格执纪工作。

4.开展清廉招生建设活动。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阳光。完善“五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三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索取或收受考试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5.开展清廉科研建设活动。重点组织学院科研人员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文件学习,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教育。严格执行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科研成果奖励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同时,进行高校科研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点的排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做到防微杜渐。

6.开展清廉教风建设活动。将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优评奖、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的依据,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严肃惩治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礼卡,学术不端和其他丧失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科学精神的行为,认真执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引导全体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7.开展清廉学风建设活动。以推进学生考研与强化课堂学风为抓手,推进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充分发挥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的主渠道作用,学生社团、学生寝室在育人中的管理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清新学风。根据学校《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严格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继续开展诚信考场工作。

8.开展清廉资助建设活动。做好资助工作中贫困生标准划分、资助等级认定、评审过程透明等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内容。做到“三精准”:资助对象精准,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资助标准精准,确保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需求相适应。资金发放精准,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9.开展清廉财务建设活动。严格遵守《预算法》,做到编制预算时公开透明,不随意调节挪用审批预算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正筹集、使用资金。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做到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狠抓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财务行为,尤其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加强财务的日常监督,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

10.开展清廉采购建设活动。采购人员要筑牢思想防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要增强自律意识,忠实履行职责;要注重物资采购、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控;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学院利益不受损害。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执纪和问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执行方案,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落实。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追责问责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清廉外院”建设。

3.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要把“清廉外院”建设作为推进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开展“清廉外院”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外院”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8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