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 杭州师范大学欢迎您

  • 我院成功举办“新征程上的区域国别研究高峰论坛”

  •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加勒比文学史研究”开题论证会

  • “英美文学书库”捐赠暨“外国文学与共同体研究中心”启动仪式

  • 《文化观念流变中的英国文学典籍研究》新书发布会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14:43:20  发布者:张高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浙财教字〔2007〕174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注意:国家奖学金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其中基本条件第四条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即体测80分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即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需要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材料填写严格规范,请认真仔细阅读附件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样表》。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2019年9月30日12点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交至恕园19-206林祯昊老师处,电子版发到wgypjpy@hznu.edu.cn ,逾期不予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联系28862928。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样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



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张高娃 · 2020-09-29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浙财教字〔2007〕174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注意:国家奖学金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其中基本条件第四条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即体测80分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即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需要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材料填写严格规范,请认真仔细阅读附件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样表》。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2019年9月30日12点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交至恕园19-206林祯昊老师处,电子版发到wgypjpy@hznu.edu.cn ,逾期不予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联系28862928。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样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