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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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10:23:36  发布者:张高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19-20-1)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19-20-1)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汇总表》(附件6),现正式启动综合测评工作。在学院统一工作的领导下,各班成立班评小组,对本班同学的《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进行评议和认定,要求上交学院前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需要班主任确认;如有异议,由班评小组进行复评并重新公示。学生会学习部将对班评小组结果进行审核,最后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并在学院内公示。

优秀学生奖学金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19-20-1)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19-20-1)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汇总表》(附件6)的相关要求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绩点排名产生。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20%、30%、40%分别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为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5%(根据班级人数四舍五入)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基本素质评价为优秀,发展素质评价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2018级、2019级)或体测成绩不低于80分2016级、2017级;进入大学三年级后,文理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

二、评选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评选要求

1.要求各班成立测评小组,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名民主推选的不参评学生代表共5人。请各班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认真开展上述工作。优秀寝室次数统计、e外积分统计、讲座次数统计、特殊经历次数统计、政治学习次数统计、时事教育次数统计、体测成绩、体育课成绩、一票否决情况等评奖参考数据详见附件6;

2.绩点排名未公布前,请各班先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如绩点排名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还未公布,报送日期会相应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奖学金公示统计表(附件3)上需填写全班同学信息并事先在班内公示,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也需填写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绩点排名。

(二)报送材料

请各班班长于5月29日12:00前将班级全体同学的《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各班奖学金公示统计表》(附件3)、《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4)《班评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的纸质版一套用夹子夹好交至恕园19-206入门沙发上相对应的盒子内,各类佐证材料无需上交(附件2、附件5在返校前学院已审核过电子版,不能改动,如有特殊情况请先反馈给学习部)。16级毕业班若不在学校,可只交电子版(附件3、附件4),班长在校方便的尽量上交纸质版。

未尽事宜可联系张高娃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170;也可联系学生会副主席刘振宇(手机:17376592876,QQ:1692108963),学习部部长邵俞超(手机:18259123190,QQ:1260123032)。

附件1:(19-20-1)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2: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附件3:各班奖学金公示统计表

附件4: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件5:班评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6:(19-20-1)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5月27日


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张高娃 · 2020-03-16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19-20-1)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19-20-1)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汇总表》(附件6),现正式启动综合测评工作。在学院统一工作的领导下,各班成立班评小组,对本班同学的《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进行评议和认定,要求上交学院前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需要班主任确认;如有异议,由班评小组进行复评并重新公示。学生会学习部将对班评小组结果进行审核,最后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并在学院内公示。

优秀学生奖学金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19-20-1)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19-20-1)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汇总表》(附件6)的相关要求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绩点排名产生。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20%、30%、40%分别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为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5%(根据班级人数四舍五入)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基本素质评价为优秀,发展素质评价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2018级、2019级)或体测成绩不低于80分2016级、2017级;进入大学三年级后,文理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

二、评选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评选要求

1.要求各班成立测评小组,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名民主推选的不参评学生代表共5人。请各班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认真开展上述工作。优秀寝室次数统计、e外积分统计、讲座次数统计、特殊经历次数统计、政治学习次数统计、时事教育次数统计、体测成绩、体育课成绩、一票否决情况等评奖参考数据详见附件6;

2.绩点排名未公布前,请各班先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如绩点排名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还未公布,报送日期会相应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奖学金公示统计表(附件3)上需填写全班同学信息并事先在班内公示,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也需填写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绩点排名。

(二)报送材料

请各班班长于5月29日12:00前将班级全体同学的《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各班奖学金公示统计表》(附件3)、《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4)《班评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的纸质版一套用夹子夹好交至恕园19-206入门沙发上相对应的盒子内,各类佐证材料无需上交(附件2、附件5在返校前学院已审核过电子版,不能改动,如有特殊情况请先反馈给学习部)。16级毕业班若不在学校,可只交电子版(附件3、附件4),班长在校方便的尽量上交纸质版。

未尽事宜可联系张高娃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170;也可联系学生会副主席刘振宇(手机:17376592876,QQ:1692108963),学习部部长邵俞超(手机:18259123190,QQ:1260123032)。

附件1:(19-20-1)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2: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附件3:各班奖学金公示统计表

附件4: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件5:班评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6:(19-20-1)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