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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3 09:21:56  发布者:张高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4〕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二、推荐对象

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三、推荐名额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硕师计划”推免名额全校为33名,我院为1名。

四、培养和服务方式

1.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3.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1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到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端行为,无未解除的处分。

3.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浙江省各中小学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4.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成绩排名列专业前50%。(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不受此限制)

5.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710分制),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需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学习其他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考试分数。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特长,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六、申请程序

9月24日16:30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汇总表》、与省内农村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合同必须有教育局盖章)、成绩单(pdf电子版及纸质版)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发至邮箱1044387465@qq.com,纸质版交至恕园19-206张高娃老师处,联系电话28865170。

七、其他说明

1.拟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2021年6月须按时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名额自动取消。

2.“硕师计划”研究生应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

3.学院的推荐工作由学院教务科和辅导员配合完成,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4.凡获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名额并已签订“教师聘用合用”的学生,不发放普通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公务员及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附件1: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3日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张高娃 · 2020-09-2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4〕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二、推荐对象

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三、推荐名额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硕师计划”推免名额全校为33名,我院为1名。

四、培养和服务方式

1.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3.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1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到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端行为,无未解除的处分。

3.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浙江省各中小学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4.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成绩排名列专业前50%。(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不受此限制)

5.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710分制),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需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学习其他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考试分数。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特长,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六、申请程序

9月24日16:30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汇总表》、与省内农村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合同必须有教育局盖章)、成绩单(pdf电子版及纸质版)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发至邮箱1044387465@qq.com,纸质版交至恕园19-206张高娃老师处,联系电话28865170。

七、其他说明

1.拟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2021年6月须按时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名额自动取消。

2.“硕师计划”研究生应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

3.学院的推荐工作由学院教务科和辅导员配合完成,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4.凡获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名额并已签订“教师聘用合用”的学生,不发放普通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公务员及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附件1: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