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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名额
4人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迷恋网吧等行为;
4.学习努力,品学兼优,该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列班级前50%;当年考入我校的新生,高考录取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的前50%。在符合以上各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秀者。
四、评奖及奖励办法
1.“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0元;
2.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福慧特别奖和凯普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学金;
3.评奖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比推荐,经学生处初审,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校发文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请顾明远教授前来授奖。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下载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个人对于以上申请条件的符合情况逐条填写申请理由。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1日18:00之前在评奖评优系统上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可联系郭志亮老师,联系电话:28862928。
附件1:励学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