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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5〕2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20%,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16人(校优具体专业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4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专业符合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全院公共名额。
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荣誉称号评选基本条件和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的同时,按两学年综测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和推荐;如遇同分,优先考虑上一学年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省优各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公共名额的评选方法为:各专业符合校优评选标准但因专业名额限制未能评为校优者,根据综测总分的高低确定公共名额推荐人选。
二、评选条件及细则
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办法〔2025〕25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申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成绩优秀在研期间必须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也可参评);
(2)全日制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等荣誉奖项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以上荣誉奖项两项(次)及以上;
详见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5〕23号)、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申请人须在10月21日至10月28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相关荣誉或论文等均需附佐证材料)并申请。
2.申请人下载填写附件4《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并根据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进行填写。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电子文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10月28日前发送至2093132363@QQ.com;纸质材料请于10月28日12:00前交至恕园19-301办公室王越老师处,逾期不再接收。
3.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四.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开具任何证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电话2886604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