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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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4 14:11:28  发布者:王越

为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10人(校优具体专业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3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专业符合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其他专业公共名额。

校优推荐人选根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秀毕业生积分高低确定;省优推荐人选根据符合条件的校优推荐人选的优秀毕业生积分高低确定,各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公共名额的评选方法为:各专业符合校优评选标准但因专业名额限制未能评为校优者,根据优秀毕业生总积分的高低确定公共名额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根据申请人获得优秀研究生次数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二、评选条件及细则

详见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4《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汇分表》,并根据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进行自评。汇总表和佐证材料(须另外提供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奖证书)纸质材料请于11月7日12:30前交至恕园19-301办公室,电子文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2093132363@qq.com。

2.申请人须同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申报(超过截止日期系统关闭则无法申报)。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

3.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四.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开具任何证明。

未尽事项,请联系王越老师,电话2886604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校优具体专业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附件4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汇分表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公告

关于评选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王越 · 2022-11-04

为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10人(校优具体专业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3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专业符合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其他专业公共名额。

校优推荐人选根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秀毕业生积分高低确定;省优推荐人选根据符合条件的校优推荐人选的优秀毕业生积分高低确定,各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公共名额的评选方法为:各专业符合校优评选标准但因专业名额限制未能评为校优者,根据优秀毕业生总积分的高低确定公共名额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根据申请人获得优秀研究生次数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二、评选条件及细则

详见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4《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汇分表》,并根据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进行自评。汇总表和佐证材料(须另外提供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奖证书)纸质材料请于11月7日12:30前交至恕园19-301办公室,电子文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2093132363@qq.com。

2.申请人须同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申报(超过截止日期系统关闭则无法申报)。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

3.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四.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开具任何证明。

未尽事项,请联系王越老师,电话2886604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校优具体专业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附件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附件4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汇分表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