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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才培养中的有效作用,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体育运动,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开展校“十佳体育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非体育专业学生7名,体育专业学生3名。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十佳体育之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评选学年无违纪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四)热爱运动,身心健康,按学校要求参加体育锻炼和相关测试,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学校体育运动训练,积极推广体育运动和体育文化(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等项目),2022-2023年以来,代表学校参加省大运会、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及以上级别赛事,并取得优异名次,或在近两届学校运动会上取得突破性成绩。
三、申报及评选办法
(一)由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十佳体育之星”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于2023年11月25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恕园19-301,下沙学生报送至行政楼307。电子版(命名体育之星+姓名)发送至邮箱2046428843@qq.com。(见附件)
(二)学校组织体育竞赛训练中心专家核定申报竞赛级别和获奖成果并出具意见。
(三)学校组织评审会议对申报“十佳体育之星”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审,并产生10名入围名单,其中同一竞赛项目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
(四)入选学生授予杭州师范大学“十佳体育之星”称号,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林老师 28861047;熊同学 18868750076。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