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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院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向学院递交《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另附成绩单、语言考试证书等佐证材料。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的不得分(佐证材料请根据综合成绩计分表顺序逐项整理)。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筛选和政治审查,对申请表和计分表内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送交学生处。其中校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报校团委登记后审核通过并公布的名单为准,院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2023年10月各学院报校团委登记备案的名单为准;相同专业学生在申请同一类型的推免生时需使用相同的排名方式。
(三)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划拨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4年9月2日11:00前,将申请的初审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609000742@qq.com,以“姓名—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材料”命名),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9-301李可人老师处(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李可人,28868221。
附件2: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