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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干部考核评价
学院将按照学院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生2024-2025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研究生的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考核对象
外国语学院兼职辅导员、党支部支委、研究生会所有成员、研究生班委。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表现。
(一)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主要看其在 开展各项工作中是否能理解学生干部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思想上是否积极上进;
是否带头做到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在行动上发挥模范作用。
(二)能: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职业务,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和创新能力。
(三)勤: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和工作、会议出勤情况。 主要看其是否热爱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踏实肯干,认真负责;是否认真
参加各项会议;是否热心于本职日常事务,是否有组织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绩:考核工作成绩和成效。主要看是否能保持本职常规工作正常运行的同时,创新工作流程、方法,更新工作思路;是否对学校、学院
中心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等。
考核步骤
(一)自评 学生干部个人进行总结,填写《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自评表》。
(二)他评
1.兼职辅导员、党支部支委、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
2.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长由主席团、研究生办公室和 学生工作办公室三部分考核组成,比例分别是 40%、30%、30%。
3.研究生会各部门干事由研究生会考核。
4.研究生班委由班委召集不少于班级人数 1/3 的非班干部同学进行评议,此项评议占 20%;另由研究生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比例各占40%。
(三)考核成绩汇总及上交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汇总。
(四)审核、公示 考核成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公示无异议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 60%。
相关考核硬性条例
1. 学年考核结果结合学期(工作、会议)考勤加以考核,累计(工作、会议)考勤缺勤 3 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累计(工作、会议)
考勤缺勤达 5 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3.每学期专业课考试超过(包括)1 门不及格,考核结果一律不得为优秀。
4.学院寝室卫生检查两次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三次及三次以上为差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和实践活动任意一项得分低于基本分者,考核结果一律不得为优秀。
6.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8月8日-8月15日
2.学院评选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3.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3日
至各截止时间,无法进行申请和审核,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视为放弃。
材料报送
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自评表》电子文件上交至邮箱 2093132363@qq.com。
2.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干部他评表》由研会进行分组、填写表头、并交各他评对象进行评分。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