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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离退休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01 08:47:15 发布者:娄丹华
一、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工作情况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体现学院对离退休人员政治上的关怀,让离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学校学院的发展情况,理解、支持学校学院改革,现就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工作情况的有关事项暂作如下规定:
(一) 通报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学期通报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二) 通报内容
1、学校学院发展和教学、科研总的工作情况;
2、重大改革措施出台;
3、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
4、院级领导班子调整等重大情况。
(三) 通报对象
离退休人员
(四) 组织工作
院办公室和离退休工作联络人做好院党政领导通报情况会议的有关安排,并具体实施和服务。
二、离退休人员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的规定
建立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是加强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使广大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对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 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由离退休党支部根据学院的统一布置,结合老同志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
(二) 考虑到离退休人员居住分散,部分老同志年事已高,老同志政治学习原则上以自学为主。
(三) 党组织活动,每 1-2 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学习文件、阅读报刊、小组讨论,也可结合户外活动开展活动。
(四) 离退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支部对老同志思想政治上的引导作用,老同志与在职领导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老同志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协调作用。
(五) 离退休党支部要尽力为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提供条件,做好服务。
三、组织看望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的规定
根据我院离退休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看望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作如下规定:对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及时组织探望慰问,慰问标准原则上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原则上慰问不超过2次。
四、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的规定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退休人员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能及时地了解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拓宽他们的政治视野,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参观游览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 凡本院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活动。
(二) 参观游览一般安排在春季或秋季,根据“就近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参观游览活动一般以当天往返为宜。
(三)组织者应满腔热情,周密安排,责任到人,以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高度责任感,做好组织服务,确保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 参观游览活动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条件,凡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者,患有较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尽量劝说不宜参加,以免发生意外。
(五) 参观游览的活动经费,从离退休管理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个人自理,特殊情况学院给予支持解决。
五、离退休人员逝世治丧的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 大力提倡丧事简办。对老同志生前丧事简办的愿望,组织和家属亲友应予充分尊重和支持。
(二) 治丧组织形式。逝世后的治丧事宜均以家属为主,学院办公室和工会协助家属办理。
(三) 撰写讣告。由学院办公室牵头撰写,院工会配合。
(四) 遗体告别仪式。原则上学院主要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离退休联络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参加。
(五) 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学院办公室按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家属,办理丧事费用由家属自理。工会按学校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 丧事办理用车。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