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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院2019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我院名额为一档1人,二档3人。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特别说明:获得培优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特殊情况除外。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于10月18日9:00之前将纸质稿交至恕园19-206张高娃老师办公桌,电子稿发送至 wgyqgzxzx@hz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张高娃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5070,QQ:463919527。
附件: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