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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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09:55:09  发布者:张高娃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细则

详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

“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分=基本素质转换分值*40%+发展素质转换分值*60%”,2021-2022学年基本素质转换分值以基本素质初始分数*10%计,发展素质转换分值以发展素质初始分数*10%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最新通知,师范专业留杭名额综合排名专业50%。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班评小组,成员为5人,成员须具有代表性(班委2人,另3人需班级同学投票选出);

2.班评小组汇总并审核班级学生大学入学以来历次综合素质评价分,并根据教务科提供的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和排名。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评小组填写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班级评选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评选材料于10月21日上午10:00前上交,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13202897@qq.com(普通本科),254467961@qq.com(专升本),邮件标题以XXX班综合排名”命名;纸质稿(横向打印)班级全体学生、班主任签名后交至仓前恕园19-301(普通本科),下沙行政楼307(专升本)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高娃老师(普通本科),联系电话:28865170;张培艺老师(专升本),联系电话2886106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

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8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

张高娃 · 2022-10-18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细则

详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

“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分=基本素质转换分值*40%+发展素质转换分值*60%”,2021-2022学年基本素质转换分值以基本素质初始分数*10%计,发展素质转换分值以发展素质初始分数*10%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最新通知,师范专业留杭名额综合排名专业50%。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班评小组,成员为5人,成员须具有代表性(班委2人,另3人需班级同学投票选出);

2.班评小组汇总并审核班级学生大学入学以来历次综合素质评价分,并根据教务科提供的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和排名。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评小组填写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班级评选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评选材料于10月21日上午10:00前上交,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13202897@qq.com(普通本科),254467961@qq.com(专升本),邮件标题以XXX班综合排名”命名;纸质稿(横向打印)班级全体学生、班主任签名后交至仓前恕园19-301(普通本科),下沙行政楼307(专升本)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高娃老师(普通本科),联系电话:28865170;张培艺老师(专升本),联系电话2886106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

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