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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细则
详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实施办法》。
“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分=基本素质转换分值*40%+发展素质转换分值*60%”,2021-2022学年基本素质转换分值以基本素质初始分数*10%计,发展素质转换分值以发展素质初始分数*10%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最新通知,师范专业留杭名额为综合排名专业前50%。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班评小组,成员为5人,成员须具有代表性(班委2人,另3人需班级同学投票选出);
2.班评小组汇总并审核班级学生大学入学以来历次综合素质评价分,并根据教务科提供的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和排名。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评小组填写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班级评选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班级评选材料于10月21日上午10:00前上交,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13202897@qq.com(普通本科),254467961@qq.com(专升本),邮件标题以“XXX班综合排名”命名;纸质稿(横向打印)经班级全体学生、班主任签名后,交至仓前恕园19-301(普通本科),下沙行政楼307(专升本)。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高娃老师(普通本科),联系电话:28865170;张培艺老师(专升本),联系电话28861061。
附件2:综合排名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