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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规定,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将于10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学院将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22-2023学年的综合表现,在此基础上开展二、三年级研究生的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我院有3个推荐名额,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同时还需填写《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附件6)。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
2.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学硕和专硕之间名额互不流动;各专业符合评选条件人数不足时,划入本年级公共名额;如本年级内公共名额仍未评满,划入其他年级公共名额。
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3.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三、申请方式
1.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5)。
(2)材料提交。除系统申报外,还需要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附件6);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22年9月—2023年9月;国家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按《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上序号顺序排列并标序(可多项缩印在一张纸上),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3)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3.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系统申请时间: 10月4日-10月7日
(2)班级审核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3)学院审核时间: 10月11日-10月13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和审核。
四、材料报送
(1)一二等学业奖学金参评者需提交《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附件6)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三等奖学金参评者不需要提交材料,但仍需要在系统中进行勾选。
(2)单项奖、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根据系统中填写情况进行评选。参评人需提交《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附件6)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附件6)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由班长审核,班级内部公示后将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9-301王老师处,电子稿由班长汇总发送至邮箱2093132363@qq.com,重复材料仅需提供一次即可。
2.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604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3日
附件4: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推荐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