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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2024-2025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处分、无通报批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
6.参评学年的上一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和义工服务工作,至少参加1次院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的;两学期均曾参加学校或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义工服务,至少完成12小时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8.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特别困难学生、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它把奖学金用于非学习、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2.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试读或在修时间超过常规年限者;
3.学习不努力,成绩严重下滑者;
4.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5.其它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情形。
四、名额分配及相关政策说明
1.名额分配:国家助学金一档分配名额为32人,国家助学金二档分配名额为76人
2.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3.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五、申请办法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于2024年10月16日23:59前将电子稿发送至254467961@qq.com,文件以“24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姓名”命名。
未尽事宜请与张培艺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1-28861061。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