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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6 20:37:48  发布者:范颖

各学院、研究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支持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特区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于2025年9月成立的新型综合科研与实践平台。为了进一步推进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开展2025年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校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优先资助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

二、相关说明

1.申报人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优势,围绕中加文化与政策研究、中加医疗卫生研究、中加贸易金融研究及中加环境生态研究四个核心方向开展加勒比地区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

2.课题经费由研究中心承担,资助额度按照中心当年预算统筹考虑。经费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经费不拨给申请人所在单位,限在研究中心内由课题负责人安排使用。

3.本次开放课题拟立项10项左右,并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支持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特区建设的管理办法(试行)》择优推荐认定为省级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周期一般为3年(2025年11月至2028年12月);一般课题周期一般为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

4.所有正式出版、发表、采纳、获批的研究成果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加勒比地区研究展开,且以“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期刊定级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版)》;

(3)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现职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参考清样》,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成果摘报》等;

(4)获批省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到校经费在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向、横向项目。

5.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中心课题。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将《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和《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活页》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课题名称”,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活页”)。申报项目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审、表决,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

四、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孙立春;电话:0571-28867002;电子邮箱:sunlichun79@126.com。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活页

附件3 学科代码表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加勒比中心

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范颖 · 2025-10-16

各学院、研究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支持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特区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于2025年9月成立的新型综合科研与实践平台。为了进一步推进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开展2025年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校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优先资助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

二、相关说明

1.申报人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优势,围绕中加文化与政策研究、中加医疗卫生研究、中加贸易金融研究及中加环境生态研究四个核心方向开展加勒比地区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

2.课题经费由研究中心承担,资助额度按照中心当年预算统筹考虑。经费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经费不拨给申请人所在单位,限在研究中心内由课题负责人安排使用。

3.本次开放课题拟立项10项左右,并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支持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特区建设的管理办法(试行)》择优推荐认定为省级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周期一般为3年(2025年11月至2028年12月);一般课题周期一般为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

4.所有正式出版、发表、采纳、获批的研究成果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加勒比地区研究展开,且以“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期刊定级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版)》;

(3)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现职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参考清样》,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成果摘报》等;

(4)获批省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到校经费在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向、横向项目。

5.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中心课题。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将《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和《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活页》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课题名称”,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活页”)。申报项目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审、表决,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

四、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孙立春;电话:0571-28867002;电子邮箱:sunlichun79@126.com。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活页

附件3 学科代码表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