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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杭州市作风办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切实加强节假日纪律提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13:40:18  发布者:娄丹华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日前,中央纪委、省纪委、市作风办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明确要求纠“四风”工作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能放松”、“严到底、不能让”,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现将通报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要求做好通报的传达,同时切实做好节假期间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快办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净化节日风气。

                                                                                                                            校纪委

       2018年4月28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山东省东平县政协原副主席赵永恕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5月15日至19日,赵永恕带队赴安徽省、江西省考察精准扶贫工作。考察期间,赵永恕等人没有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实质性学习考察,多数时间到安徽、江西等地景点参观旅游,对精准扶贫工作仅在就餐期间与接待方进行了简单交流,旅游产生的景区门票等费用16084元在单位报销。赵永恕安排购买了白酒赠送给接待方,还安排购买了茶叶在返回后赠送给东平县政协工作人员,相关费用通过虚开车辆租赁费方式在单位报销。赵永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2.陕西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原组长郑东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2月16日,郑东平召集多名党员干部在西安市某酒店私人聚餐,席间饮用省接待办提供的公务接待用酒4瓶、价值2313元,菜品、饮料、香烟等消费2496元,签单挂在省接待办公务接待账上。郑东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有关费用。

3.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张骏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过程中,其妻子先后收受某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陈某赠送的一箱12瓶装高档酒水及5000元礼金,张骏对此事知情。张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被收缴。

4.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工委书记陈玉慧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经时任茶淀街道工委书记陈玉慧同意, 该街道以“中元节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38.7万余元,其中陈玉慧领取2万元。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经陈玉慧同意,寨上街道以“换届延时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73.4万余元,其中陈玉慧领取4.9万元。陈玉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款项。

5.江西省南城县粮食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建彪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21日,邹建彪操办儿子婚宴,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45人参加并收受礼金48520元。邹建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责令退回违纪款。

6.中国快递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惠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3月,李惠德先后通过主持召开会议、制定文件等方式,提高本人和协会有关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并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往返北京和上海162次,均乘坐飞机头等舱或高铁商务座。同时,李惠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惠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中国快递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退赔有关费用。

7.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部总经理蔡绍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7月13日中午,蔡绍军借其所在部门员工工作调动之机,组织18名员工外出聚餐饮酒,共计消费2171元。聚餐前,蔡绍军曾表示此次聚餐由其个人请客;聚餐后,蔡绍军安排员工结账并用公款报销了该笔餐费。蔡绍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7起问题大部分发生在2017年以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问题更加突显出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格格不入。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对标,不仅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各级党员干部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厘清公私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办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公务接待安排高档菜肴、豪华套房、景点观光,体现的不是热情;逢年过节组织公款聚餐、滥发钱物,体现的不是关怀;借婚丧事宜给领导送礼金、开公车“撑门面”,体现的不是情谊;碍于情面没有坚持原则、半推半就接受,体现的也不是尊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问题中,这类“好心办坏事”、害人害己的案例不少,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退赔违纪款项,并被通报曝光,教训深刻,须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要严到底、不能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等增量较多的问题类型,严防反弹复燃;同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及时研究有针对性措施。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群众、调查研究、履职担当等方面,立足于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着力整治、抓出成效。无论是“四风”老问题,还是新冒出来的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突破--巩固--再突破--再巩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五一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谋划部署,释放强烈信号,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副调研员翁洪伟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至2017年,翁洪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价值3420元的烟酒提货券一张。翁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2.宁波市奉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陈荣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土特产、礼券、礼卡问题。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陈荣芳多次收受监管企业主所送的茅台酒、土特产,以及超市卡、香烟券等,共计价值人民币7500元。陈荣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主动上交。

3.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6月,戴伟忠到浙江诸暨、江苏沐阳公务出差,携妻儿同行,期间携妻儿赴诸暨五泄,南京中山陵、夫子庙等景区旅游,景点门票和部分餐费共计1000余元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他费用共计12825元在区粮食局和局下属单位报销。2017年7月,戴伟忠到舟山开会,携妻儿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租车并安排驾驶员开车前往,相关费用共计295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戴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戴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4.德清县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陆永林违规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问题。2016年,陆永林3次以虚构接待企业的名义,将私人用餐消费在县民政局账上报销,共计2368元。陆永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5.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干部凌卫中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凌卫中利用管理公务油卡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油卡多次为亲友私家车加油共计3000余元。凌卫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绍兴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成员、综合处处长余一飞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余一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多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用餐,并违规使用公务礼品。余一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东阳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有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赵丹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6月22日,吴有平、赵丹在对某公司违规用地问题进行调查结束后,接受被调查对象的宴请。吴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丹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8.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柯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燃增等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11月,黄燃增带领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孝兰,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吕清法等15人赴广西南宁学习考察,期间部分人员提议并经黄燃增同意,考察组一行先后赴南宁市杨美古镇、龙虎山景区旅游,景点门票等费用共计2145元,由承接该次考察交通、用餐服务的某旅行社现场统一结算支付,后在局财务报销入账。同时,此次考察费用报销时,还存在既在单位财务列支餐费、市区包车费,又领取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的问题。黄燃增、洪孝兰、吕清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考察的人员退缴了有关费用。

9.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胡立方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应入账未入账、账外留存资金、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共计197480元。所涉金额违规用于发放福利、补贴和接待消费、购买海鲜烟酒等。2017年1月,胡立方违规接受管辖企业某公司总裁汪某某安排的宴请及KTV娱乐活动,消费共计2500元,由汪某某支付。胡立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以及免职处理。

10.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兼椒江国土分局耕保科原科长王磊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3月6日,王磊同椒江国土分局国土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松,三甲街道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乔暘、副所长刘迪,以及三甲街道聘用人员、国土协查员杨涛涛5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监理公司工程师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王磊、乔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陈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迪受到撤职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杨涛涛受到解聘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椒江国土分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周鹏,三甲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卫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椒江国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奚凯,三甲街道党工委书记叶海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椒江国土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谢孝志,三甲街道纪工委书记项会达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

11.云和县国税局主任科员叶杨青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1月24日,叶杨青在云和某酒店举办乔迁宴,邀请15名个体工商户等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8200元。叶杨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上述11起问题,有8起发生在2017年或违纪行为持续到2017年,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对照中央新修订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我省“36条办法”,查摆问题、研究举措,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杭州市作风办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学前教育管理科原科长戚佳叶违规收受礼卡礼品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戚佳叶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卡、加油卡等财物。2012年8月和2014年3月,戚佳叶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免费旅游活动安排。2018年2月,戚佳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2.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副调研员翁洪伟违规收受礼卡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翁洪伟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价值3420元的烟酒提货券一张。2017年12月,翁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上城区湖滨街道社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王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王杭在担任湖滨街道岳王路社区党委书记期间,未经社区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策,擅自决定用社区准物业修缮账户专款专用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350元。2017年12月,王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萧山城乡测绘公司副经理宋卫锋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2月,宋卫锋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卡,共计价值5000元。2018年2月,宋卫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科员、检察员孙武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孙武禧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饭后又到KTV娱乐。2016年1月9日至春节前,孙武禧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00元及香烟2条。2018年3月,孙武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6.建德市富春江库区疏浚队原队长鲁建权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鲁建权多次同意疏浚队使用公款支付吃喝及娱乐活动费用。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鲁建权多次同意疏浚队用公款购买日用品、铁皮石斛、茶叶等礼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疏浚队给多名职工违规发放车贴。2013年5月至2016年1月,鲁建权多次同意疏浚队超标准接待外地来考察人员。另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7年12月,鲁建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上述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接受宴请、娱乐活动,有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及礼品等。有些问题屡禁不止,且发生在2017年以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这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远离红线,守住底线。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抓牢抓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依据《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牢牢看住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施行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党风廉政

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杭州市作风办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切实加强节假日纪律提醒的通知

娄丹华 · 2018-04-28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日前,中央纪委、省纪委、市作风办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明确要求纠“四风”工作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能放松”、“严到底、不能让”,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现将通报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要求做好通报的传达,同时切实做好节假期间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快办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净化节日风气。

                                                                                                                            校纪委

       2018年4月28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山东省东平县政协原副主席赵永恕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5月15日至19日,赵永恕带队赴安徽省、江西省考察精准扶贫工作。考察期间,赵永恕等人没有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实质性学习考察,多数时间到安徽、江西等地景点参观旅游,对精准扶贫工作仅在就餐期间与接待方进行了简单交流,旅游产生的景区门票等费用16084元在单位报销。赵永恕安排购买了白酒赠送给接待方,还安排购买了茶叶在返回后赠送给东平县政协工作人员,相关费用通过虚开车辆租赁费方式在单位报销。赵永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2.陕西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原组长郑东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2月16日,郑东平召集多名党员干部在西安市某酒店私人聚餐,席间饮用省接待办提供的公务接待用酒4瓶、价值2313元,菜品、饮料、香烟等消费2496元,签单挂在省接待办公务接待账上。郑东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有关费用。

3.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张骏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过程中,其妻子先后收受某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陈某赠送的一箱12瓶装高档酒水及5000元礼金,张骏对此事知情。张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被收缴。

4.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工委书记陈玉慧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经时任茶淀街道工委书记陈玉慧同意, 该街道以“中元节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38.7万余元,其中陈玉慧领取2万元。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经陈玉慧同意,寨上街道以“换届延时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73.4万余元,其中陈玉慧领取4.9万元。陈玉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款项。

5.江西省南城县粮食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建彪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21日,邹建彪操办儿子婚宴,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45人参加并收受礼金48520元。邹建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责令退回违纪款。

6.中国快递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惠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3月,李惠德先后通过主持召开会议、制定文件等方式,提高本人和协会有关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并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往返北京和上海162次,均乘坐飞机头等舱或高铁商务座。同时,李惠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惠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中国快递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退赔有关费用。

7.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部总经理蔡绍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7月13日中午,蔡绍军借其所在部门员工工作调动之机,组织18名员工外出聚餐饮酒,共计消费2171元。聚餐前,蔡绍军曾表示此次聚餐由其个人请客;聚餐后,蔡绍军安排员工结账并用公款报销了该笔餐费。蔡绍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7起问题大部分发生在2017年以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问题更加突显出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格格不入。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对标,不仅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各级党员干部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厘清公私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办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公务接待安排高档菜肴、豪华套房、景点观光,体现的不是热情;逢年过节组织公款聚餐、滥发钱物,体现的不是关怀;借婚丧事宜给领导送礼金、开公车“撑门面”,体现的不是情谊;碍于情面没有坚持原则、半推半就接受,体现的也不是尊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问题中,这类“好心办坏事”、害人害己的案例不少,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退赔违纪款项,并被通报曝光,教训深刻,须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要严到底、不能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等增量较多的问题类型,严防反弹复燃;同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及时研究有针对性措施。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群众、调查研究、履职担当等方面,立足于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着力整治、抓出成效。无论是“四风”老问题,还是新冒出来的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突破--巩固--再突破--再巩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五一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谋划部署,释放强烈信号,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副调研员翁洪伟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至2017年,翁洪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价值3420元的烟酒提货券一张。翁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2.宁波市奉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陈荣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土特产、礼券、礼卡问题。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陈荣芳多次收受监管企业主所送的茅台酒、土特产,以及超市卡、香烟券等,共计价值人民币7500元。陈荣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主动上交。

3.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6月,戴伟忠到浙江诸暨、江苏沐阳公务出差,携妻儿同行,期间携妻儿赴诸暨五泄,南京中山陵、夫子庙等景区旅游,景点门票和部分餐费共计1000余元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他费用共计12825元在区粮食局和局下属单位报销。2017年7月,戴伟忠到舟山开会,携妻儿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租车并安排驾驶员开车前往,相关费用共计295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戴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戴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4.德清县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陆永林违规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问题。2016年,陆永林3次以虚构接待企业的名义,将私人用餐消费在县民政局账上报销,共计2368元。陆永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5.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干部凌卫中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凌卫中利用管理公务油卡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油卡多次为亲友私家车加油共计3000余元。凌卫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绍兴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成员、综合处处长余一飞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余一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多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用餐,并违规使用公务礼品。余一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东阳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有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赵丹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6月22日,吴有平、赵丹在对某公司违规用地问题进行调查结束后,接受被调查对象的宴请。吴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丹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8.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柯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燃增等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11月,黄燃增带领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孝兰,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吕清法等15人赴广西南宁学习考察,期间部分人员提议并经黄燃增同意,考察组一行先后赴南宁市杨美古镇、龙虎山景区旅游,景点门票等费用共计2145元,由承接该次考察交通、用餐服务的某旅行社现场统一结算支付,后在局财务报销入账。同时,此次考察费用报销时,还存在既在单位财务列支餐费、市区包车费,又领取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的问题。黄燃增、洪孝兰、吕清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考察的人员退缴了有关费用。

9.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胡立方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应入账未入账、账外留存资金、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共计197480元。所涉金额违规用于发放福利、补贴和接待消费、购买海鲜烟酒等。2017年1月,胡立方违规接受管辖企业某公司总裁汪某某安排的宴请及KTV娱乐活动,消费共计2500元,由汪某某支付。胡立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以及免职处理。

10.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兼椒江国土分局耕保科原科长王磊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3月6日,王磊同椒江国土分局国土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松,三甲街道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乔暘、副所长刘迪,以及三甲街道聘用人员、国土协查员杨涛涛5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监理公司工程师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王磊、乔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陈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迪受到撤职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杨涛涛受到解聘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椒江国土分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周鹏,三甲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卫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椒江国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奚凯,三甲街道党工委书记叶海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椒江国土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谢孝志,三甲街道纪工委书记项会达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

11.云和县国税局主任科员叶杨青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1月24日,叶杨青在云和某酒店举办乔迁宴,邀请15名个体工商户等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8200元。叶杨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上述11起问题,有8起发生在2017年或违纪行为持续到2017年,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对照中央新修订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我省“36条办法”,查摆问题、研究举措,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杭州市作风办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学前教育管理科原科长戚佳叶违规收受礼卡礼品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戚佳叶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卡、加油卡等财物。2012年8月和2014年3月,戚佳叶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免费旅游活动安排。2018年2月,戚佳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2.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副调研员翁洪伟违规收受礼卡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翁洪伟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价值3420元的烟酒提货券一张。2017年12月,翁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上城区湖滨街道社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王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王杭在担任湖滨街道岳王路社区党委书记期间,未经社区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策,擅自决定用社区准物业修缮账户专款专用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350元。2017年12月,王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萧山城乡测绘公司副经理宋卫锋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2月,宋卫锋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卡,共计价值5000元。2018年2月,宋卫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科员、检察员孙武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孙武禧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饭后又到KTV娱乐。2016年1月9日至春节前,孙武禧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00元及香烟2条。2018年3月,孙武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6.建德市富春江库区疏浚队原队长鲁建权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鲁建权多次同意疏浚队使用公款支付吃喝及娱乐活动费用。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鲁建权多次同意疏浚队用公款购买日用品、铁皮石斛、茶叶等礼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疏浚队给多名职工违规发放车贴。2013年5月至2016年1月,鲁建权多次同意疏浚队超标准接待外地来考察人员。另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7年12月,鲁建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上述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接受宴请、娱乐活动,有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及礼品等。有些问题屡禁不止,且发生在2017年以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这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远离红线,守住底线。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抓牢抓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依据《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牢牢看住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施行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