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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防控办《关于坚决守住底线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以案促改严防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我校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落细防疫举措。各学院、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加疫情防控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把校园疫情防控做细做实。
二、加强师生日常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落实师生跨省往返和离杭报备制度,倡导教职工“非必要不出市”、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在省内疫情社会面清零之前,严格执行出市流动管理,对出市返校师生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积极配合学校疫情流调、核酸检测等工作,相关部门应落实校内快递、冷链物流、食堂、保卫、施工、商业网点等重点服务人群每周一次的核酸检测。
三、强化外来人员管理,确保校园安全。落实外来人员谁审批谁负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在省内疫情社会面清零之前,外来人员进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校后要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码亮码等措施。
四、加强环境消毒消杀,防止物传人。保持公共区域和教学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做好重点场所特别是快递点和快递包裹的消杀,提高对学校教室、会议室、卫生间、班车、电梯、空调系统等场所设备清洁消杀频次,做好日志记录。及时更新重要场所放置的洗手液、消毒液等,确保有效性,无洗手设备的场所,应配置免洗洗手液。
五、严控人员聚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传播。在校内非必要不举办非教学类的聚集性活动,暂停非必要的培训、会议活动。对需要举办的活动,能线上不线下,对于必须举办的校内外活动,参加人员在50人以上的,需提前向防控办报备,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六、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各学院、部门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时候,应重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师生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醒师生注意自身防护。另外要加强对被隔离师生的关怀关心,及时做好教学安排、心理辅导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加强防控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为防止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各相关部门应分析借鉴近期省外其他校园疫情典型案例,再敲警钟,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预案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各学院部门全员疫情应急处置响应培训,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得当有效。
校防控办
2022年3月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