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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2023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校最新分配方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班级人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班级人数的50%。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各班(专升本除外)符合省优、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本专业公共名额。专业符合省优、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其他专业公共名额(按专业学生数量排序依次逐个分配)。公共名额的评选方法为:各班符合省优、校优评选标准但因班级名额限制未能评为省优、校优者,根据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入学以来取得的获奖积分/就读年数)的高低确定公共名额推荐人选。
二、评选条件及细则
详见附件2《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各班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为5人,成员须具有代表性(班委2人,另3人需班级同学投票选出);
2.毕业生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班级评选工作小组;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评选工作小组集体审核材料并填写附件3《获奖积分汇总表》,班级评选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班级评选材料于10月21日上午10:00前上交,附件3《获奖积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13202897@qq.com(普通本科),254467961@qq.com(专升本),邮件标题以“XXX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命名;纸质稿(横向打印)经班级全体学生、班主任签名后,交至仓前恕园19-301(普通本科),下沙行政楼307(专升本)。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高娃老师(普通本科),联系电话:28865170;张培艺老师(专升本),联系电话28861061。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附件2: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3:获奖积分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