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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奖】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15:05:27  发布者:郭志亮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现将我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产生。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90%以上(免测学生除外)(不包括单项奖)。

具体条件

评奖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同专业年级(班级)前40%,其中基本素质表现优异;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艺体类学生英语三级考试达到60 分及以上,其他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60 分及以上。

评奖比例

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同专业(班级)排名前20%、30%、40%分别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最终人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为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5%(根据班级人数四舍五入)。

根据班级综测排名确定奖学金人选。

经亨颐实验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较其他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可上浮20%,即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6%,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12%,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8%。

  2021 级及以前的经亨颐实验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25%。

详细评定细则,请查看《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单项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分道德风尚奖、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4项

(1)道德风尚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文明校园创建等方面 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参军入伍等行为,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 

(2)学业优秀奖 

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名 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20%。

(3)创新创业奖

用于奖励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活动取得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和创业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4)文体活动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已获得经亨颐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

二、申报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请班级评议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及获奖名单审核并确定获奖名单,文件命名“班级+奖学金”,由班长发送至邮箱20210105@hznu.edu.cn,10月23日中午12:00前截止。

2.单项奖学金,请申请人请登陆学工系统 xgxt.hzn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相应的单项奖学金”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班级评议组进行系统审核。10月24日中午12:00前截止。

2222



未尽事宜,可联系郭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2928;也可联系学生会轮值主席戴琪(手机:15157167007)。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9日


学生公告

【评优评奖】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郭志亮 · 2023-10-19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现将我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产生。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90%以上(免测学生除外)(不包括单项奖)。

具体条件

评奖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同专业年级(班级)前40%,其中基本素质表现优异;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艺体类学生英语三级考试达到60 分及以上,其他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60 分及以上。

评奖比例

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同专业(班级)排名前20%、30%、40%分别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最终人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为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5%(根据班级人数四舍五入)。

根据班级综测排名确定奖学金人选。

经亨颐实验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较其他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可上浮20%,即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6%,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12%,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8%。

  2021 级及以前的经亨颐实验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25%。

详细评定细则,请查看《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单项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分道德风尚奖、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4项

(1)道德风尚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文明校园创建等方面 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参军入伍等行为,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 

(2)学业优秀奖 

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名 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20%。

(3)创新创业奖

用于奖励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活动取得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和创业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4)文体活动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已获得经亨颐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

二、申报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请班级评议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及获奖名单审核并确定获奖名单,文件命名“班级+奖学金”,由班长发送至邮箱20210105@hznu.edu.cn,10月23日中午12:00前截止。

2.单项奖学金,请申请人请登陆学工系统 xgxt.hzn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相应的单项奖学金”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班级评议组进行系统审核。10月24日中午12:00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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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可联系郭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2928;也可联系学生会轮值主席戴琪(手机:15157167007)。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