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关于外国语学院2024年度“马云教育基金
- 【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4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单
- 【助学助困】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费补助工
- 关于评选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评奖评优】关于2023-2024学年海亮优秀学生奖
- 【公示】关于外国语学院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拟
- 【公示】外国语学院 2024年研究生国际生奖学金
-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
-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
- 【评奖评优】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
- 【助学助困】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
- 关于评选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评奖评优】关于第十六届“REACH(励志)”奖
- 【公示】外国语学院 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
-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3年度(2023—2024学年
- 【助学助困】关于做好2024年“海亮助学金”评审
-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
- 【公示】关于熊本大学2025年4月春季公派交换留
- 【助学助困】关于做好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
- 【评优评奖】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杭州师范大
为做好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2024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校分配方案,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学生总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班级本科毕业学生总数的50%。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普通本科各班符合省优、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首先划入本专业公共名额。专业内符合省优、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学院公共名额。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各班符合省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首先划入本专业公共名额。专业内符合省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划入学院公共名额。专升本各班校优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名额可顺延至下学期初评定。
公共名额的评选方法为:各班符合省优、校优评选标准但因班级名额限制未能评为省优、校优者,根据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入学以来取得的获奖积分/就读年数)的高低确定公共名额推荐人选。相同积分者,优先考虑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中的相对排名(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高者。
二、评选条件及细则
详见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三、评选程序
1.各班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为5人,成员须具有代表性(班委2人,另3人需班级同学投票选出);
2.毕业生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班级评选工作小组;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评选工作小组集体审核材料并填写附件3《获奖积分汇总表》。班级评选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班级评选材料于10月28日下午17:00点前上交,附件3《获奖积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78406754@qq.com(普通本科),254467961@qq.com(专升本),邮件标题以“XXX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命名;纸质稿(横向A3纸打印)经班级全体学生、班主任签名后,交至仓前恕园19-301(普通本科),下沙行政楼307(专升本)。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高娃老师(普通本科),联系电话:28865170;张培艺老师(专升本),联系电话28861061。
附件1: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3:获奖积分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