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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结合学生2023-2024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新生的学业奖学金一般按照入学时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审。
二、综测流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
请一二三等奖学金参评同学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2)认真填写《2023-2024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汇分表》(附件7);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23年9月-2024年8月31日;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各类获奖证书等须交复印件,按《2023-2024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汇分表》(附件7)上序号顺序排列并标序(可多项缩印在一张纸上),凡不交、不按时交佐证材料一律无效。
(二)班级审核
班级同学将《2023-2024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汇分表》(附件7)填写完成后,将附件7及佐证材料纸质交由班长和学习委员进行审核分数,并填写《综测汇分表》(附件8),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
(三)提交材料
班级内部公示后将纸质材料(附件7、附件8及佐证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后,交至恕园19-301徐老师处,电子稿由班长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274947204@qq.com。
学生准备材料时间:9月21日-9月23日
提交班级审核时间:9月24日-9月25日
学院审核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三、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进行分配,我院候选人推荐名额3人,竞争性选拔名额1人。“推荐名额候选人”的的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4)。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推荐名额)》(附件5)电子稿,以及佐证材料。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的学生需填写《2024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
2.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比例为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15%,二等奖比例为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30%,三等奖不限定比例;学硕和专硕之间名额互不流动;各专业符合评选条件人数不足时,划入本年级公共名额;如本年级公共名额仍未评满,划入其他年级公共名额。
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3.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干部数的15%,学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校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
2.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
(工作流程图)
3.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9)。
4.研工系统时间节点:
(1)学生的系统申请时间截止于:9月23日
(2)学院的系统审核时间截止于:9月30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五、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8862928。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