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03-03 09:01:28 发布者:外语学院
一、在外国语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外国语学院党、政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筹备和召开学院教代会、工代会。
三、组织引导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四、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工会积极分子,鼓励、支持教职工在学校各项发展建设工作中建功立业。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重视女教职工工作,关注困难教职工和劳动模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丰富教职工生活。
七、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八、完成上级工会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