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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国外内知名学者来外国语学院讲学,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为充分发挥学院中青年人才在各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中的作用,完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学院的团队发展,带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学院人才稳定工作;为解决学校晋升高级职称名额有限与青年教师晋升需求之间的矛盾,外国语学院接受知名校友马云先生的捐款,设立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用于院聘高级岗位和优秀讲座教授的评聘。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项目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在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捐赠方与受赠方共同组成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外国语学院教师评聘委员会成员,聘请校教育基金会秘书长任项目管理委员会顾问。该项目的责任人:欧荣,联络人:娄丹华。
第二条项目管理委员会职责
1. 审核《杭州师范大学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2. 审核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院聘高级岗位申报材料,评定院聘高级岗位人员,做好考核工作;
3.审核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院聘讲座教授材料,评聘院聘讲座教授,做好考核工作。
4.管理与决策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1.宗旨
项目的设立旨在吸引国外内知名学者来外国语学院讲学,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院中青年人才在各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中的作用,完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学院的团队发展,带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学院人才稳定工作;解决学校晋升高级职称名额有限与青年教师晋升需求之间的矛盾。
2.评聘时间
院聘高级岗位原则上每年度评选一次,启动评聘时间为每年1-2月份,可视聘任人员调离等情况在年中启动评聘。
院聘讲座教授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评聘委员会会议审定。
3.项目经费发放范围及额度
发放范围为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聘高级岗位人员和院聘讲座教授。
每年评聘5名院聘高级岗位人员,若干名院聘讲座教授。酬金发放标准设置如下:
院聘教授:2000元/月(税前);
院聘副教授:1000元/月(税前);
院聘高级讲座教授:10000元/月(税前);
院聘讲座教授:5000元/月(税前);
校院合聘讲座教授:2500元/月(税前)
4.评聘条件
详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聘高级岗位申报暂行规定》及附件2《外国语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职称申报条件》。
5.评聘程序
(1)申报
申报人填写上交《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聘高级岗位评聘表》并附佐证材料,原件核对后返还申报人。
(2)初审及评前公示
由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资格条件和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审议及评后公示
院教师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排名;审议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布结果及备案
公布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聘高级岗位人员名单并报校教育基金会备案。
第四条其他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综合办作为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单位,在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和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按期做好院聘高级岗位和讲座教授的评聘、酬金发放、建档、考核以及按期汇报评聘情况等工作。秘书单位需每年向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递交该基金项目年度汇报及相关存档材料。
本实施细则办法自2018年1月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评聘管理解释权归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聘高级岗位申报条件暂行规定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马云教育基金外国语学院师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