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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2 16:12:11  发布者:陈姗珊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固师德规范 担育人使命

二、时间安排

2020年9月—10月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发掘师德典型,弘扬楷模精神,遵守师德规范,营造“敬业爱生、风清气正、甘于奉献、乐于从教”的良好师风教风。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四个相统一”“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成为教师共同的职业追求,为推进学校“创一流”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喜迎党代会,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各二级党组织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全体教师大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上级党委、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和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升师德修养,以良好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各二级党组织)

(二)举办“师大荣光”颁奖典礼

对教学卓越奖获得者、参加工作三十年教龄教师和获得各项优秀成绩的教师进行集体表彰。通过典礼活动,强化仪式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广大教师弘扬新时期杭师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工会)

(三)开展教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教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活动。以新生始业教育、科学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教育师生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保持学术道德操守。加强教师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追求卓越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着力推进学术道德的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科学研究院 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研工部 各学院)

(四)开展我校教师师德状况调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成立课题组,对我校教师师德状况特别是失德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特别是自身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进行分析和研判,把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结合起来,既坚持高线,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培养,又坚持底线,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责任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工会、各学院)

(五)着力打造杭师大“最美系列”金名片

广泛开展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积极发掘教学卓越奖获得者、“三全育人”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十佳、科研先锋等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在全校形成勤勉奋斗、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新风尚,推动主流价值转化为全校师生的道德追求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最美人物”评选、展示和宣传。开展“最美师大人”、优秀班主任、“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良师益友”研究生优秀导师等评选,编印《最美师大人》人物特辑,选树“师大荣光”人物典型,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榜样示范作用;并立足于“出精品”的要求,依托“两微一抖”、校网、校报、电子屏、宣传橱窗等阵地和载体,做好优秀人物的风采展示与精神弘扬。

(责任单位: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院、学工部、研工部、工会、团委、各学院)

(六)开展“尊师重教”校园文化活动

进一步浓厚校园尊师重教文化氛围,发挥楼宇、文化广场等景观文化阵地的育人功能。组织学校“历史•文化•精神传承”专项课题申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文化育人工作。开展2020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活动,鼓励教师尤其是高职称教师参与新生入学教育各项工作中,以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学识引领和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开展2020年新入职辅导员导师聘任工作,提升思政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发挥辅导员队伍帮带传承的优良传统。将学风督查与文明课堂建设结合相结合,开展“礼敬课堂”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公管处、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

(七)推行入学入职“第一课”制度

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9]75号)和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浙教党[2019]13号)要求,全面推行入学入职“第一课”制度,以学院(二级党组织)或系(党支部)为单位,结合新生始业教育和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用师大先锋模范典型、师生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做好教育引导,提前抓好学生、教师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各二级党组织)

(八)开展“尚师·感恩”系列关爱活动

开展“感谢有您”荣休仪式,突显出我校立德树人、薪火相传、尊崇师道的文化理念;开展“劳模进课堂”活动,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开展“青蓝计划”结对活动,举办“青博论坛”和“博雅沙龙”“精进讲坛”,助推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开展全校教职工健身走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人事处、工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团委、学工部、各学院)

(九)开展“看”家风、“听”家风、“品”家风等系列活动

围绕“家风”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风展、家风故事宣讲、家风书画创作、“跟着诗词品家风”等系列活动。以形象生动的家风家教故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师生在良好家风的熏陶中修身律己、崇德向善。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处、人文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文创学院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之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参与,帮助教师进一步熟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立体宣传,注重创新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师风教育新方法、新途径。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和内容,在活动中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微博、校报等平台,大力宣传师德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将进行主题月活动集中宣传总结,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注重总结,深化提高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开拓创新,认真总结经验,把师德工作抓细抓常抓出实效抓出特色,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杭州师范大学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2日


规章制度

关于开展第四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陈姗珊 · 2020-09-1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固师德规范 担育人使命

二、时间安排

2020年9月—10月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发掘师德典型,弘扬楷模精神,遵守师德规范,营造“敬业爱生、风清气正、甘于奉献、乐于从教”的良好师风教风。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四个相统一”“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成为教师共同的职业追求,为推进学校“创一流”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喜迎党代会,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各二级党组织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全体教师大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上级党委、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和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升师德修养,以良好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各二级党组织)

(二)举办“师大荣光”颁奖典礼

对教学卓越奖获得者、参加工作三十年教龄教师和获得各项优秀成绩的教师进行集体表彰。通过典礼活动,强化仪式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广大教师弘扬新时期杭师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工会)

(三)开展教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教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活动。以新生始业教育、科学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教育师生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保持学术道德操守。加强教师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追求卓越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着力推进学术道德的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科学研究院 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研工部 各学院)

(四)开展我校教师师德状况调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成立课题组,对我校教师师德状况特别是失德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特别是自身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进行分析和研判,把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结合起来,既坚持高线,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培养,又坚持底线,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责任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工会、各学院)

(五)着力打造杭师大“最美系列”金名片

广泛开展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积极发掘教学卓越奖获得者、“三全育人”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十佳、科研先锋等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在全校形成勤勉奋斗、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新风尚,推动主流价值转化为全校师生的道德追求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最美人物”评选、展示和宣传。开展“最美师大人”、优秀班主任、“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良师益友”研究生优秀导师等评选,编印《最美师大人》人物特辑,选树“师大荣光”人物典型,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榜样示范作用;并立足于“出精品”的要求,依托“两微一抖”、校网、校报、电子屏、宣传橱窗等阵地和载体,做好优秀人物的风采展示与精神弘扬。

(责任单位: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院、学工部、研工部、工会、团委、各学院)

(六)开展“尊师重教”校园文化活动

进一步浓厚校园尊师重教文化氛围,发挥楼宇、文化广场等景观文化阵地的育人功能。组织学校“历史•文化•精神传承”专项课题申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文化育人工作。开展2020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活动,鼓励教师尤其是高职称教师参与新生入学教育各项工作中,以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学识引领和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开展2020年新入职辅导员导师聘任工作,提升思政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发挥辅导员队伍帮带传承的优良传统。将学风督查与文明课堂建设结合相结合,开展“礼敬课堂”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公管处、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

(七)推行入学入职“第一课”制度

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9]75号)和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浙教党[2019]13号)要求,全面推行入学入职“第一课”制度,以学院(二级党组织)或系(党支部)为单位,结合新生始业教育和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用师大先锋模范典型、师生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做好教育引导,提前抓好学生、教师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各二级党组织)

(八)开展“尚师·感恩”系列关爱活动

开展“感谢有您”荣休仪式,突显出我校立德树人、薪火相传、尊崇师道的文化理念;开展“劳模进课堂”活动,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开展“青蓝计划”结对活动,举办“青博论坛”和“博雅沙龙”“精进讲坛”,助推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开展全校教职工健身走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人事处、工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团委、学工部、各学院)

(九)开展“看”家风、“听”家风、“品”家风等系列活动

围绕“家风”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风展、家风故事宣讲、家风书画创作、“跟着诗词品家风”等系列活动。以形象生动的家风家教故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师生在良好家风的熏陶中修身律己、崇德向善。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处、人文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文创学院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之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参与,帮助教师进一步熟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立体宣传,注重创新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师风教育新方法、新途径。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和内容,在活动中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微博、校报等平台,大力宣传师德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将进行主题月活动集中宣传总结,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注重总结,深化提高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开拓创新,认真总结经验,把师德工作抓细抓常抓出实效抓出特色,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杭州师范大学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