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提升学生竞技意识,发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现制定本激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奖励办法
1.正式参赛者,奖励50元/人;
2.个人单项获得第1名至第8名时另行叠加奖励,所对应的奖金分别为450元、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
3.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其他运动会的个人项目,奖励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二、运动会团体项目奖励办法
1.正式参赛者,奖励50元/人;
2.团体项目获得前8名,另行奖励100元/人;
3.团体项目包括:引体向上、20*50米接力、16*100米接力、八字绳、拔河等;
4.如有新增团体项目,或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其他运动会的团体项目,奖励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三、有关说明
体育奖励经费从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经费(设单项奖文体活动奖)开支。本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