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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中华语言和文化的推广工作、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优秀的外国文化,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外国优秀文化交流融合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做细做实“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同时也为了鼓励和肯定校友在这方面的杰出表现,特设立外国语学院“文化摆渡人奖”。
一、奖励原则:
符合学校校训的“诚恕”原则和学院办学理念的“文化摆渡”原则。
二、奖励对象:
奖励给“在世界的这边或那边,长久地关注、传递和融合不同语言与文化,竭力要把最有意义的故事与别样韵味的声音传递到另一群人中去”的卓越者,即文化摆渡者。
三、奖励时间:
每年的校庆日。
四、奖励人数:
每年1-2名。
五、奖励方式:
每年4月由我院学术委员会从上一年度的我院师生、特聘教授和校友在“文化摆渡”工作者中进行遴选,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如当年没有“文化摆渡”卓越者,可以空缺。“文化摆渡人”颁奖辞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获奖人的实际卓越贡献而酌定。“文化摆渡人”奖证书由学院颁发,可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或颁奖会颁发。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