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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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 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0-24 11:33:03  发布者:郑航航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参考兄弟学院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拟对我院报考国内外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资助:

一、资助范围

我院所有应届毕业班正式在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1.报考国(境)外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

2.报考国内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

3.若研究生需要到杭州以外的报考学校进行跟读,可再补助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限额6000元。

三、资助认定

在报考单位考试结束后,研究生凭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以及初试成绩报告单,到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申请。

四、资助方式

按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差旅费、会务费、文印费以及图书资料费等形式予以资助,研究生可以凭相关发票进行报销。

五、资助经费来源

杭州师范大学攀登工程“高水平培育学科”及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人才培养经费。上述两项项目经费终止后,资助经费来源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另行决定。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由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规章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 资助管理办法

郑航航 · 2018-10-24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参考兄弟学院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拟对我院报考国内外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资助:

一、资助范围

我院所有应届毕业班正式在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1.报考国(境)外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

2.报考国内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

3.若研究生需要到杭州以外的报考学校进行跟读,可再补助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限额6000元。

三、资助认定

在报考单位考试结束后,研究生凭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以及初试成绩报告单,到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申请。

四、资助方式

按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差旅费、会务费、文印费以及图书资料费等形式予以资助,研究生可以凭相关发票进行报销。

五、资助经费来源

杭州师范大学攀登工程“高水平培育学科”及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人才培养经费。上述两项项目经费终止后,资助经费来源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另行决定。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由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