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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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行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05 16:11:12  发布者:郑航航

为了贯彻执行《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绩效、奖惩情况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工作态度:1.敬业,安于学院聘任的工作岗位。2.勤奋,善于吃苦耐劳,做好岗位的每一件事,努力去完成每一项岗位工作。3.忠诚,忠于学院聘任的工作岗位,爱惜学院的荣誉,不说不利于学院的话,不做不利于学院的事。4.进取,勇于打开新思路,制定新制度,使用新方法,开辟新平台,创立新环境。分值为20%。

  工作纪律:1.上班期间没有出现离岗、串岗、聊岗、睡岗、吃零食、玩手机、炒股,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下班没有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现象。3.班前、班中没有饮酒或吸烟等现象。4.上班期间没有吵架、斗殴、赌博,穿拖鞋、吃早餐等类似现象。5.没有出现因管理不善丢失或损坏财物等类似现象。分值为20%。

  工作绩效:1.岗位任务的完成度。2.本年度完成情况与岗位工作要求的达成度。3.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的保障度。4.与同事合作完成任务的有效度。5.师生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的满意度。6.领导临时布置工作的接受度和执行度。分值为50%。

  奖惩情况:1.个人荣誉或集体荣誉,包括:本年度获得荣誉,本年度获得项目,本年度获得官方新闻媒体正能量报道,分值为10%。2.问责与处分,包括: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岗位工作或在其它公共舆论平台和公共活动场合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岗位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绩效行为;不服从学院领导的合理性工作布置行为;在岗位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采取歧视、漫骂等,损害学生健康成长;发表偏激或其它不当言论(含新媒体上)造成严重影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变相向学生推销消费品;违反《杭州师范大学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的有关行为和其他违纪违规情况。如果有问责或处分的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较轻的直接可以认定为基本合格,比较严重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两者均不再考虑其他分值高低情况。

2.考核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平时表现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学校给予的考核等次比例进行考核,原则上兼顾各科室情况和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讨论决定。

二、考核的组织与操作办法

1.成立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综合办、团学办公室、教务科、研究生办公室、电教中心负责人。

2.教辅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教职工考核、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互评、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考核与本年度奖惩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教职工评分:学院全体教职工根据本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对被考核的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一年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评价,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每人的得分,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互评、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评分也如上方式进行。三类人员评分的分值各占总分数的50%、20%和30%。

4.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时,考核小组根据客观评出的分值,取得分前30%的人选进行综合平衡决定。

三、其他考核未明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四、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

附件2: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教师评分用)

附件3: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互评用)

附件4: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班子成员评分用)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1月


规章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行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郑航航 · 2018-11-05

为了贯彻执行《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绩效、奖惩情况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工作态度:1.敬业,安于学院聘任的工作岗位。2.勤奋,善于吃苦耐劳,做好岗位的每一件事,努力去完成每一项岗位工作。3.忠诚,忠于学院聘任的工作岗位,爱惜学院的荣誉,不说不利于学院的话,不做不利于学院的事。4.进取,勇于打开新思路,制定新制度,使用新方法,开辟新平台,创立新环境。分值为20%。

  工作纪律:1.上班期间没有出现离岗、串岗、聊岗、睡岗、吃零食、玩手机、炒股,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下班没有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现象。3.班前、班中没有饮酒或吸烟等现象。4.上班期间没有吵架、斗殴、赌博,穿拖鞋、吃早餐等类似现象。5.没有出现因管理不善丢失或损坏财物等类似现象。分值为20%。

  工作绩效:1.岗位任务的完成度。2.本年度完成情况与岗位工作要求的达成度。3.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的保障度。4.与同事合作完成任务的有效度。5.师生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的满意度。6.领导临时布置工作的接受度和执行度。分值为50%。

  奖惩情况:1.个人荣誉或集体荣誉,包括:本年度获得荣誉,本年度获得项目,本年度获得官方新闻媒体正能量报道,分值为10%。2.问责与处分,包括: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岗位工作或在其它公共舆论平台和公共活动场合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岗位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绩效行为;不服从学院领导的合理性工作布置行为;在岗位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采取歧视、漫骂等,损害学生健康成长;发表偏激或其它不当言论(含新媒体上)造成严重影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变相向学生推销消费品;违反《杭州师范大学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的有关行为和其他违纪违规情况。如果有问责或处分的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较轻的直接可以认定为基本合格,比较严重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两者均不再考虑其他分值高低情况。

2.考核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平时表现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学校给予的考核等次比例进行考核,原则上兼顾各科室情况和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讨论决定。

二、考核的组织与操作办法

1.成立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综合办、团学办公室、教务科、研究生办公室、电教中心负责人。

2.教辅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教职工考核、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互评、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考核与本年度奖惩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教职工评分:学院全体教职工根据本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对被考核的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一年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评价,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每人的得分,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互评、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评分也如上方式进行。三类人员评分的分值各占总分数的50%、20%和30%。

4.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时,考核小组根据客观评出的分值,取得分前30%的人选进行综合平衡决定。

三、其他考核未明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四、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

附件2: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教师评分用)

附件3: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互评用)

附件4:外国语学院教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表(班子成员评分用)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