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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出台深化作风建设10项新规定
发布日期:2015-04-17 14:14:17  发布者:

      3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出通知,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0条新要求。这是时隔两年后,委厅再次就改进工作作风做出具体规定。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初省教育厅提出改进工作作风24条办法以来,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这次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是为了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同时也是对2014年度委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的积极回应。
      新10条要求包括:切实加强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重点发言制度,带头开展读好书活动,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和机关支部读书成果交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纪律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在推动和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方面多下功夫。努力完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凡拟订重大政策,均须广泛听取意见,并开展必要的评估;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原则上要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调研工作,委厅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干部每年至少进课堂听10次课。多形式加强与干部群众的交流。认真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充分关心体谅基层和学校的困难,委厅重要工作要早谋划、早部署,给基层和学校留有充足的落实时间。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系统特别是高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28项实施意见和“六项禁令”的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对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和高校干部作风纪律每月暗访检查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据悉,从新10条发布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作风建设将围绕落实原有24条办法、10条新规定要求,每年年底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

浙江省教育厅出台深化作风建设10项新规定

娄丹华 · 2015-04-17

      3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出通知,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0条新要求。这是时隔两年后,委厅再次就改进工作作风做出具体规定。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初省教育厅提出改进工作作风24条办法以来,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这次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是为了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同时也是对2014年度委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的积极回应。
      新10条要求包括:切实加强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重点发言制度,带头开展读好书活动,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和机关支部读书成果交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纪律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在推动和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方面多下功夫。努力完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凡拟订重大政策,均须广泛听取意见,并开展必要的评估;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原则上要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调研工作,委厅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干部每年至少进课堂听10次课。多形式加强与干部群众的交流。认真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充分关心体谅基层和学校的困难,委厅重要工作要早谋划、早部署,给基层和学校留有充足的落实时间。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系统特别是高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28项实施意见和“六项禁令”的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对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和高校干部作风纪律每月暗访检查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据悉,从新10条发布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作风建设将围绕落实原有24条办法、10条新规定要求,每年年底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