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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要窗口”增添清廉底色
发布日期:2021-03-29 13:51:38  发布者:陈姗珊

      极不平凡的2020年,不论是挑战面前的担当作为,还是铁面执纪执法的保驾护航,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在一次次的攻坚克难和压力测试中交出优异答卷,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清廉底色。

  这一年,省纪委省监委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政治监督持续深化,巡视“利剑”进一步擦亮,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发展,清廉浙江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20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7.2%。

  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

  这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落细政治监督,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要求,列出责任清单,开展项目化监督。把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对浙江开展巡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具体事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第一时间研究、处置、反馈,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

  深化政治监督,在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回望2020年,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纪委省监委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牵头开展巡回督导,精准有效查处了一批防疫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等典型问题,推动防控工作以最快速度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注重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复工复产中的困难问题1288个,有力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一年来,我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4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推动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工作。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重大部署,我省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

  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2020年我省高质量组织3轮巡视,对扶贫领域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检查,有力推动解决部分省直单位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扶贫工作存在短板盲区等突出问题。全年共巡视6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1768个,移交问题线索141件。

  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专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和配套方案,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同频共振,一体践行“两个维护”的良好氛围。

  一体推进“三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0年11月14日,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云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2020年12月3日,该网站又发布“金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一条条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背后,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我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

  “打虎”“拍蝇”“猎狐”力度不减,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791件,党纪政务处分19631人,移送司法机关798人。严肃查办了台州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伍建利,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50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1名、“红通人员”3名,追赃挽损2.78亿元。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筑牢不能腐的防线。2020年全省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798份,在健全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和内外部监管等方面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不敢腐的敬畏转化为不想腐的自律。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0年全省共有677人主动投案,同比增长73.6%。

  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要一体推进“三不”,也要以马不离鞍的定力纠治“四风”。2020年,我省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42个,处理3566人,党纪政务处分1667人;高标准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省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2537个,处理3432人,党纪政务处分2455人。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效能不断释放。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合力。2020年全省共对31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出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指导意见等17项制度,基本形成涵盖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全过程的制度闭环。

  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精准施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好整治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净化基层风气的组合拳,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一年间,全省共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187起、党纪政务处分41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7.9%、86.5%。

  织密监督网络,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向基层延伸。全省扎实推进强化清廉村居建设专项行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省建立24902个监察工作联络站。在全省普遍建立由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对口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参与,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联动的片区协作机制,基层监督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基层监督效能明显提升:2020年,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比例从2019年的73%上升至99%。

  “扫黑除恶”绝不手软。全省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2起,党纪政务处分1852人,移送司法机关516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今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我省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站在新起点,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深化清廉浙江建设中一体推进“三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颜新文 黄也倩 戴睿云)


党风廉政

为“重要窗口”增添清廉底色

陈姗珊 · 2021-03-29

      极不平凡的2020年,不论是挑战面前的担当作为,还是铁面执纪执法的保驾护航,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在一次次的攻坚克难和压力测试中交出优异答卷,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清廉底色。

  这一年,省纪委省监委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政治监督持续深化,巡视“利剑”进一步擦亮,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发展,清廉浙江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20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7.2%。

  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

  这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落细政治监督,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要求,列出责任清单,开展项目化监督。把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对浙江开展巡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具体事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第一时间研究、处置、反馈,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

  深化政治监督,在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回望2020年,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纪委省监委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牵头开展巡回督导,精准有效查处了一批防疫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等典型问题,推动防控工作以最快速度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注重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复工复产中的困难问题1288个,有力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一年来,我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4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推动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工作。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重大部署,我省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

  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2020年我省高质量组织3轮巡视,对扶贫领域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检查,有力推动解决部分省直单位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扶贫工作存在短板盲区等突出问题。全年共巡视6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1768个,移交问题线索141件。

  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专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和配套方案,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同频共振,一体践行“两个维护”的良好氛围。

  一体推进“三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0年11月14日,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云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2020年12月3日,该网站又发布“金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一条条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背后,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我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

  “打虎”“拍蝇”“猎狐”力度不减,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791件,党纪政务处分19631人,移送司法机关798人。严肃查办了台州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伍建利,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50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1名、“红通人员”3名,追赃挽损2.78亿元。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筑牢不能腐的防线。2020年全省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798份,在健全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和内外部监管等方面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不敢腐的敬畏转化为不想腐的自律。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0年全省共有677人主动投案,同比增长73.6%。

  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要一体推进“三不”,也要以马不离鞍的定力纠治“四风”。2020年,我省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42个,处理3566人,党纪政务处分1667人;高标准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省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2537个,处理3432人,党纪政务处分2455人。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效能不断释放。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合力。2020年全省共对31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出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指导意见等17项制度,基本形成涵盖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全过程的制度闭环。

  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精准施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好整治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净化基层风气的组合拳,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一年间,全省共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187起、党纪政务处分41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7.9%、86.5%。

  织密监督网络,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向基层延伸。全省扎实推进强化清廉村居建设专项行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省建立24902个监察工作联络站。在全省普遍建立由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对口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参与,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联动的片区协作机制,基层监督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基层监督效能明显提升:2020年,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比例从2019年的73%上升至99%。

  “扫黑除恶”绝不手软。全省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2起,党纪政务处分1852人,移送司法机关516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今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我省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站在新起点,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深化清廉浙江建设中一体推进“三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颜新文 黄也倩 戴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