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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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4-17 15:55:45  发布者:
根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学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依据我校《杭州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学院“三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学院“三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院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实施学院“三公开”,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实施学院“三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学院“三公开”的内容:
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工资改革等。
3、学院人事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评聘等。
4、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年度考核、违纪职工处理办法。
5、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
6、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贯彻执行。
7、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8、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标准结果、收费标准。
9、财务管理、学院收支情况。
10、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发展公示。
11、学生管理。包括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发放、评优、出国、违纪处理、免试研究生推荐公示等。
12、学院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第三章 学院“三公开”的形式
1、学院“三公开”的基本形式为学院公开栏、学院网站、短信或电子邮件等。
2、不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系部主任,或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通报。
3、必要时召开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或党员大会。
第四章 实施学院“三公开”的组织机构
学院“三公开”实行院长、书记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分工负责、办公室承办、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体参与的领导体制。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成员的学院“三公开”领导小组,实施学院“三公开”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教工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三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监督。
第五章 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于公布后实施。

                                                                                                  外国语学院

                                                                                                           2015.4.9

党风廉政

外国语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的实施细则

娄丹华 · 2015-04-17

根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学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依据我校《杭州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学院“三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学院“三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院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实施学院“三公开”,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实施学院“三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学院“三公开”的内容:
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工资改革等。
3、学院人事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评聘等。
4、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年度考核、违纪职工处理办法。
5、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
6、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贯彻执行。
7、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8、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标准结果、收费标准。
9、财务管理、学院收支情况。
10、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发展公示。
11、学生管理。包括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发放、评优、出国、违纪处理、免试研究生推荐公示等。
12、学院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第三章 学院“三公开”的形式
1、学院“三公开”的基本形式为学院公开栏、学院网站、短信或电子邮件等。
2、不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系部主任,或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通报。
3、必要时召开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或党员大会。
第四章 实施学院“三公开”的组织机构
学院“三公开”实行院长、书记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分工负责、办公室承办、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体参与的领导体制。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成员的学院“三公开”领导小组,实施学院“三公开”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教工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三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监督。
第五章 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于公布后实施。

                                                                                                  外国语学院

                                                                                                           20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