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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我校和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在仓前校区召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曙明,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张璟,副处级调研员沈建忠,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军,驻余杭组团检察室及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市城建开发集团(代建单位)党委书记徐崇峰,指挥部、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建设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郝敬习主持。
本次会议围绕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这个主题开展。建设处、审计处、纪委办、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依次介绍了相关情况。
程曙明在讲话中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廉洁工程,是保障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和打造“廉洁杭州”的客观需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迫切性。工程建设领域由于投入资金大、参建单位多、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引发职务犯罪的风险比较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廉洁工程需要落实以内部预防为主的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完善协作联防工作机制。检察机关要发挥专业预防优势,通过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预防咨询服务、开展预防宣传等举措为建设廉洁工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他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程,各单位都需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郝敬习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做好校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确保“四个落地”:一要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通过细化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紧抓责任制考核,推进各单位抓风险防控、抓警示教育,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二要确保监督责任落地。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抓好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监察,强化对问题苗头的监督处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确保监督工作做细做实。三要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实践“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要确保校检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地。校检双方要加强深度合作,围绕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协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责任为保证的预防职务犯罪防控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
与会人员还实地了解了仓前校园中心区块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