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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是学校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现对严明换届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现将中纪委机关、中组部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规定予以重申。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明确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要分别履行好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建立健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责任制。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思想教育。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开始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明换届纪律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对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带头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严守换届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所有现职中层干部在未接到新的任职通知前,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本次换届中涉及岗位调整的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交接。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换届前夕严禁突击花钱,不得以任何理由挥霍公款、请客聚餐、铺张浪费、滥发奖金或实物,未经批准不得带走原单位资产,不得侵占、挪用、私分公物。
4.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对换届期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自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严守工作程序、工作纪律。
5.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紧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严肃监督执纪,及时主动地做好干部换届期间举报的受理工作。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按照中纪委机关、中组部“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的执行。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已列入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应到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问题线索不具体、一时无法核查的,要进行函询或提醒。
校换届纪律监督电话:0571-28861711,28865047;
邮箱:jw5047@163.com。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