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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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01-04 08:41:51  发布者:郑航航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部署,紧扣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落实制度为重点,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含糊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认真组织及时传达并解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纪委以及学校党委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系所)和具体责任人。 

3、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责任清单和廉政承诺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4、“一把手”要带头示范,切实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业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平安校园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5、党委书记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履行从严治党职责,运用好“四种形态”,发现班子成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同时也要抓好学院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述廉工作。

6、党委书记要及时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终要向全院教职工进行述廉报告,年终要接受学校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述廉报告,并向学校党委、纪委提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含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二、抓纪律严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松懈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等情况。强化党内监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强课堂教学政治纪律的教育提醒、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操作事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现象。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等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改进作风要求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 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 30 条意见以及学校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及时制止、纠正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每月开展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自查并按要求上报信息,无违规情况实施零报告,报告信息实行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3、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制度情况。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开展节约型校园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相关规定,杜绝办公用房超标现象。

三、抓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浮夸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外国语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 关于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外国语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议事规则(试行)》《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外国语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实施细则》《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工作作风和学院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外国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制》《2018年外国语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2018年外国语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清单》等,加强平时的落实和监督。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每月一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两月一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中自查与年终考评、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规定。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和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大对学院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学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4、积极开展“党务院务信息”三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师生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三公开栏和QQ群等载体做好阳光外院工作,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5、大力开展“十个零”服务承诺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主动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的三服务理念和“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活动,广泛接受师生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抓党建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强化岗位风险岗教育和提醒工作,继续开展“基层走亲”活动和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抓思想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放松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全会精神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和风险岗位谈话,坚持“四个必谈”,即师生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和师生满意度不高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党风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廉政书目、廉政专栏、集中学习、知识竞赛与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五、抓平时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马虎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会议制度、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发挥非常设机构的作用,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院风建设,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师生利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师生的满意度。

六、抓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手软

1、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核查工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信访办理结果。

2、认真对学院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及时查处学院发生的违纪情况,强化执纪问责处理,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违纪处理工作。


党风廉政

外国语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郑航航 · 2018-01-04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部署,紧扣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落实制度为重点,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含糊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认真组织及时传达并解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纪委以及学校党委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系所)和具体责任人。 

3、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责任清单和廉政承诺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4、“一把手”要带头示范,切实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业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平安校园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5、党委书记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履行从严治党职责,运用好“四种形态”,发现班子成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同时也要抓好学院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述廉工作。

6、党委书记要及时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终要向全院教职工进行述廉报告,年终要接受学校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述廉报告,并向学校党委、纪委提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含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二、抓纪律严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松懈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等情况。强化党内监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强课堂教学政治纪律的教育提醒、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操作事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现象。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等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改进作风要求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 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 30 条意见以及学校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及时制止、纠正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每月开展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自查并按要求上报信息,无违规情况实施零报告,报告信息实行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3、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制度情况。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开展节约型校园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相关规定,杜绝办公用房超标现象。

三、抓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浮夸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外国语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 关于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外国语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议事规则(试行)》《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外国语学院党务、院务和信息“三公开”实施细则》《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工作作风和学院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外国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制》《2018年外国语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2018年外国语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清单》等,加强平时的落实和监督。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每月一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两月一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中自查与年终考评、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规定。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和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大对学院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学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4、积极开展“党务院务信息”三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师生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三公开栏和QQ群等载体做好阳光外院工作,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5、大力开展“十个零”服务承诺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主动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的三服务理念和“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活动,广泛接受师生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抓党建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强化岗位风险岗教育和提醒工作,继续开展“基层走亲”活动和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抓思想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放松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全会精神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和风险岗位谈话,坚持“四个必谈”,即师生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和师生满意度不高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党风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廉政书目、廉政专栏、集中学习、知识竞赛与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五、抓平时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马虎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会议制度、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发挥非常设机构的作用,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院风建设,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师生利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师生的满意度。

六、抓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手软

1、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核查工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信访办理结果。

2、认真对学院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及时查处学院发生的违纪情况,强化执纪问责处理,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违纪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