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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祖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祖萼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祖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权力观异化,以权谋房、以房谋私、以房敛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徐祖萼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徐祖萼违纪违法所得;将徐祖萼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徐祖萼在其忏悔反思材料中剖析到,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观扭曲,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贪念私欲膨胀,感到前途不大了,想着为自己谋点利,那些直接拿钱的事又不敢做,看到低价购房,贪念就多起来了,就一而再、再而三地伸出手去,从而打开了利益输送之门。纪法观念缺失,平时学习太少、太浮,没有对党纪国法抱有敬畏之心,对低价购房虽知就是犯罪,但心存侥幸,没有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以致一溃千里,付出惨痛代价。徐祖萼表示接受组织的处理和法律的制裁。
徐祖萼简历
徐祖萼,男,汉族,浙江杭州人,1958年1月出生,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4.11-2000.03 杭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2000.03-2002.05 杭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05-2003.03 杭州市上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03-2006.11 杭州市上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1-2010.02 杭州市上城区委书记
2010.02-2010.07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城区委书记
2010.07-2017.07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07-2018.08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07-2018.10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8.10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