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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关于推进“清廉杭师大”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8〕30号),进一步落实“政风清明、校风清净、干部清正、教育倡廉、监督保廉、文化促廉”的“三清三廉”工程,校纪委决定开展第二届清廉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各学院、相关部门筹备的活动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廉杭师大 你我共前行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至12月初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通过廉政主题报告、现场警示教育、图片展、观看廉洁影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着力强化党员干部及重职重岗人员的警示教育,推进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宣传全覆盖,推动清廉纪律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纪委办、相关单位)
2.通过组织师生参加党纪法规知识线上线下测试答题,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加深对党纪法规知识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责任单位:纪委办、学工部、研究生院、各二级党组织)
(二)深化“廉洁好家风”活动
1.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作品展。梳理“注重家风,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中国传统家规”“廉洁好家风精彩瞬间”“家风微作品”等内容,利用展板、校报、网站、新媒体等载体集中展示,传承良好家规家风,增强文化自信。(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部、相关单位)
2.多渠道深化“廉洁好家风”教育宣传。开展主题书展、编印《我的家风家教故事第二辑》、演讲比赛、优秀征文展示、签名承诺、组织“清风之旅”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校营造以好家风带校风促学风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纪委办、图书馆、相关单位)
(三)开展清廉文艺作品创作
1.围绕“清廉杭师大”建设,通过开展海报设计、漫画展、书法展等清廉文艺作品创作,把清廉的要求渗透到校园环境和文艺活动中,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部、团委、相关单位)
2.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充分运用好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校史校训校标校歌校徽校友中的清廉意蕴。通过设立清廉警示栏,建立清廉宣传窗,张贴清廉格言警句和公益海报,推送清廉提醒等,推动清廉文化走向师生。(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1.注重氛围营造。相关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清廉教育宣传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要注重工作结合,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对“清廉杭师大”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氛围。
2.注重分层教育。针对不同群体的师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廉洁诚信教育,使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等道德观念成为广大师生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推动清廉思想、清廉文化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各方面全过程。
3.注重总结提高。清廉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部门、学院在活动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加强宣传,逐步建立清廉教育活动机制,让崇清尚廉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追求,积极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校纪委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