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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加强换届选举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有序、平稳召开,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上级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党代会期间纪律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二级党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严肃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换届选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党代会期间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学校的纪律要求传达贯彻到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针对换届选举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格杜绝出现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影响、干扰、破坏选举,或妨碍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
三、严守换届工作规则。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党代会组织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严守纪律,严禁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责问责。换届工作期间,校纪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监督电话:28865047,邮箱:jw5047@163.com。
附件: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