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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10:19:21  发布者:郑航航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校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加强我校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国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数不断刷新纪录,疫情蔓延的态势在恶化。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叠加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期,货物运输与冷链等载体成为输入病毒潜伏期,元旦、寒假、春节等重要节点面临人员大量流动期,常态化防控后个别管理人员也有思想松懈的疲劳期,这给校园疫情防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把冬春季疫情防控作为一场大考,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检查、再补漏、再落实,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

二、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一)坚持人物同防,持续落实校园管控。按照《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指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人员进入校园查码与测温、学生出校扫码及出市审批、师生进入重点场所测温与扫码就座、访客查验健康码与14天行踪码等“硬核”管控措施不变。严格大型聚集性活动需要审批制度,严控校外人员来校参加的大型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和实验室等重点场所,以及电梯和中央空调等重点设备保持消毒与通风清洗。高度重视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特别是进口物资、冷链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不采购没有“溯源码”的冷链食品,暂停国外进口食材采购。健全食堂冷链食品的集中监管、统一消毒检测机制,对采购的各类仪器设备或其他物资做好检测和消毒工作。对采购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都要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

(二)坚持多病共防,强化监测预警工作。冬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和呼吸道疾病多发的季节,这些疾病与新冠肺炎存在很大的叠加风险。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对缺课学生要追踪查因。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让其佩戴口罩、进入观察室,并及时联系卫生所,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卫生所发现师生发热等情况,按体温异常处置办法处置。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各类传染性疾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工作,决不能漏报,更不允许瞒报。

(三)坚持重点盯防,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境外人员返浙返校继续实施“一人一表”和“专人盯防”措施,严格落实“14天隔离”+“7天居家观察”等硬核措施,凭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进校。对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需开展核酸检测等排查工作。对于相关密切接触者(师生),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管控和服务措施,确保“一人不漏”。对于教师出省和学生出市的,各单位要严格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对于居住省外周边地区且每周往返学校的教师,各单位要督促其做好个人保护,确保无风险后可返校。对于校外访客要查验健康绿码和14天行踪轨迹,无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方可进校。要有序引导学生在自愿基础上做好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或按照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

(四)坚持全员预防,深化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市爱卫会《关于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等精神,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月末大扫除、除四害、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加强师生个人保护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倡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落实师生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防范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防控办公室要强化备战意识,储备充足的防疫应急物资,确保冬季和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需要。

三、妥善安排好期末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一)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开足开好规定课程、讲授课纲规定内容,完成学年教学任务,确保教育质量。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学形式与方法创新,把控好教学进度,控制好作业和考试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鼓励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广泛开展社团和文体活动,组织中华传统文化节庆,不断增强学生的积极体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认真组织好各项考试。按照分散、错时原则,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要按照《浙江省各类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及其他招生、大学英语和社会类等考试,设立专职防控副主考,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方案,设置备用考场,完善应急响应处置,培训考务人员,做好考生健康排摸、场所消毒、防控设备与物资准备等工作。

(三)全力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对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逐项查验进展情况,全力冲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同时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基础上,加紧研究谋划教育“十四五”规划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学生错时放假。坚持错峰原则,学生放寒假时间为1月23-25日。各学院(部)错时安排学生期末考试,学生错时分散有序离校。

(二)学生寒假留校管理。寒假期间学校按准封闭管控校园。学生因考研、竞赛培训、做实验和勤工俭学等原因可申请寒假留校,各学院根据学生真实需求从严审批。学生寒假期间留校须遵守每日健康打卡、晨午测温、出市审批等制度。对于不按规定进出校园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留校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大型活动管理。寒假期间举办培训、学术会议、论坛、考试等各类大型活动,各主办单位须向防控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相关活动。同时要制定落实活动防控方案,重点加强省外人员参加活动的健康排摸工作,消除存在的风险。校内各类场馆寒假不对外借用。

(四)加强寒假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寒假师生员工个人防疫和健康保护等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少外出、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等,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行、探亲等。倡导师生继续每日健康打卡、体温自测。下学期开学师生返校继续实行申请制度,各单位要审核师生返校申请和返校前14天每日健康打卡记录。寒假期间仍要即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为新学期开学研判提供依据。

五、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一)开学分类分批分区返校

坚持分类分批原则,下学期安排学生返校时间:

2月28日,202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

3月1日,2019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

3月2日,2018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3月3日,2016、2017年级本科生及其他类别学生。

3月4日(周四)正式上课。

实行分区域进校。医学部、生科院、音乐学院等居住在进学苑学生从东二门进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材化学院和有机硅等居住在精思苑学生从南大门进校;经管、法学、公管、教育、体育、人文、外语、商学院等居住在博文苑的学生从南二门进校。其他校区仅开放主校门。

(二)认真做好信息排摸

各单位要利用每日健康打卡、健康码等信息,全面排摸、精确掌握所有师生假期行踪、身体状况,同时要了解学生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包括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旅行史和人员密切接触史,返校前14天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要逐一审核学生健康信息,只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返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三)严格审批师生返校

1.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返校:

(1)返校前连续居家14天(不离开本人所在的市、县、区)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完成连续14天居家打卡,并持有“杭州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人员;

(3)返校前14天内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返回人员;

(5)同时满足上述1-4条件的,于返校前7天通过智慧校园APP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并填写返校交通方式和时间等信息,经学院审批同意方可返校。

2.下列情况,需要提供返校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1)14天内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

(2)来校返校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

3.下列情况返校,等待学院另行电话通知

(1)现在高、中风险地区;

(2)杭州健康码依旧显示非绿码的;

(3)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的。

4.留学生(在华境内的留学生除外),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

(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特别是学生实习实践,按要求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整治、大消毒,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消防、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水电、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与整改,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完善疫情防控的提醒标识,储备合理防疫物资,落实应急处置方案和开学工作预案。

六、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本单位留校师生防控情况和寒假防控信息报送工作,把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学校工作专班要继续尽职尽责开展工作,主动取得地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支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即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及家长个人的社会责任),全力守住校园疫情防控防线。

特此通知。

学校防控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教师公告

关于加强我校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郑航航 · 2020-12-22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校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加强我校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国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数不断刷新纪录,疫情蔓延的态势在恶化。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叠加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期,货物运输与冷链等载体成为输入病毒潜伏期,元旦、寒假、春节等重要节点面临人员大量流动期,常态化防控后个别管理人员也有思想松懈的疲劳期,这给校园疫情防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把冬春季疫情防控作为一场大考,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检查、再补漏、再落实,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

二、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一)坚持人物同防,持续落实校园管控。按照《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指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人员进入校园查码与测温、学生出校扫码及出市审批、师生进入重点场所测温与扫码就座、访客查验健康码与14天行踪码等“硬核”管控措施不变。严格大型聚集性活动需要审批制度,严控校外人员来校参加的大型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和实验室等重点场所,以及电梯和中央空调等重点设备保持消毒与通风清洗。高度重视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特别是进口物资、冷链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不采购没有“溯源码”的冷链食品,暂停国外进口食材采购。健全食堂冷链食品的集中监管、统一消毒检测机制,对采购的各类仪器设备或其他物资做好检测和消毒工作。对采购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都要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

(二)坚持多病共防,强化监测预警工作。冬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和呼吸道疾病多发的季节,这些疾病与新冠肺炎存在很大的叠加风险。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对缺课学生要追踪查因。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让其佩戴口罩、进入观察室,并及时联系卫生所,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卫生所发现师生发热等情况,按体温异常处置办法处置。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各类传染性疾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工作,决不能漏报,更不允许瞒报。

(三)坚持重点盯防,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境外人员返浙返校继续实施“一人一表”和“专人盯防”措施,严格落实“14天隔离”+“7天居家观察”等硬核措施,凭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进校。对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需开展核酸检测等排查工作。对于相关密切接触者(师生),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管控和服务措施,确保“一人不漏”。对于教师出省和学生出市的,各单位要严格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对于居住省外周边地区且每周往返学校的教师,各单位要督促其做好个人保护,确保无风险后可返校。对于校外访客要查验健康绿码和14天行踪轨迹,无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方可进校。要有序引导学生在自愿基础上做好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或按照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

(四)坚持全员预防,深化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市爱卫会《关于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等精神,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月末大扫除、除四害、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加强师生个人保护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倡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落实师生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防范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防控办公室要强化备战意识,储备充足的防疫应急物资,确保冬季和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需要。

三、妥善安排好期末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一)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开足开好规定课程、讲授课纲规定内容,完成学年教学任务,确保教育质量。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学形式与方法创新,把控好教学进度,控制好作业和考试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鼓励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广泛开展社团和文体活动,组织中华传统文化节庆,不断增强学生的积极体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认真组织好各项考试。按照分散、错时原则,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要按照《浙江省各类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及其他招生、大学英语和社会类等考试,设立专职防控副主考,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方案,设置备用考场,完善应急响应处置,培训考务人员,做好考生健康排摸、场所消毒、防控设备与物资准备等工作。

(三)全力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对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逐项查验进展情况,全力冲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同时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基础上,加紧研究谋划教育“十四五”规划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学生错时放假。坚持错峰原则,学生放寒假时间为1月23-25日。各学院(部)错时安排学生期末考试,学生错时分散有序离校。

(二)学生寒假留校管理。寒假期间学校按准封闭管控校园。学生因考研、竞赛培训、做实验和勤工俭学等原因可申请寒假留校,各学院根据学生真实需求从严审批。学生寒假期间留校须遵守每日健康打卡、晨午测温、出市审批等制度。对于不按规定进出校园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留校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大型活动管理。寒假期间举办培训、学术会议、论坛、考试等各类大型活动,各主办单位须向防控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相关活动。同时要制定落实活动防控方案,重点加强省外人员参加活动的健康排摸工作,消除存在的风险。校内各类场馆寒假不对外借用。

(四)加强寒假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寒假师生员工个人防疫和健康保护等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少外出、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等,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行、探亲等。倡导师生继续每日健康打卡、体温自测。下学期开学师生返校继续实行申请制度,各单位要审核师生返校申请和返校前14天每日健康打卡记录。寒假期间仍要即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为新学期开学研判提供依据。

五、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一)开学分类分批分区返校

坚持分类分批原则,下学期安排学生返校时间:

2月28日,202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

3月1日,2019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

3月2日,2018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3月3日,2016、2017年级本科生及其他类别学生。

3月4日(周四)正式上课。

实行分区域进校。医学部、生科院、音乐学院等居住在进学苑学生从东二门进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材化学院和有机硅等居住在精思苑学生从南大门进校;经管、法学、公管、教育、体育、人文、外语、商学院等居住在博文苑的学生从南二门进校。其他校区仅开放主校门。

(二)认真做好信息排摸

各单位要利用每日健康打卡、健康码等信息,全面排摸、精确掌握所有师生假期行踪、身体状况,同时要了解学生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包括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旅行史和人员密切接触史,返校前14天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要逐一审核学生健康信息,只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返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三)严格审批师生返校

1.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返校:

(1)返校前连续居家14天(不离开本人所在的市、县、区)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完成连续14天居家打卡,并持有“杭州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人员;

(3)返校前14天内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返回人员;

(5)同时满足上述1-4条件的,于返校前7天通过智慧校园APP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并填写返校交通方式和时间等信息,经学院审批同意方可返校。

2.下列情况,需要提供返校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1)14天内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

(2)来校返校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

3.下列情况返校,等待学院另行电话通知

(1)现在高、中风险地区;

(2)杭州健康码依旧显示非绿码的;

(3)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的。

4.留学生(在华境内的留学生除外),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

(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特别是学生实习实践,按要求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整治、大消毒,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消防、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水电、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与整改,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完善疫情防控的提醒标识,储备合理防疫物资,落实应急处置方案和开学工作预案。

六、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本单位留校师生防控情况和寒假防控信息报送工作,把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学校工作专班要继续尽职尽责开展工作,主动取得地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支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即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及家长个人的社会责任),全力守住校园疫情防控防线。

特此通知。

学校防控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