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人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
- 转:保卫处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安全工作
- 转:后勤集团关于2024年“五一”期间后勤服务安
- 转:保卫处关于高教路(余杭塘路-联创街)段施
- 转:公管处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 转:公管处关于“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 杭州师范大学·当代中国话语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 转:党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
- 转:计划财务处2023年暑假前后服务工作安排
-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 转:信息中心关于长期出入校人员备案系统操作指
- 转:公管处关于开展“让爱 杭向仓前”健康义诊
- 转:科研处关于转发申报2023年度杭州市社会科学
- 转: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关于做好2023年春
- 转:保卫处2023年寒假期间服务安排
- 转: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寒假前后服务工作安排
- 转: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 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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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仓前校区组织开展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今年以来,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涉学校和学生的重大消防和恶性极端事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等工作部署和学校安全稳定专题部署会议要求,保障“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
各学院(部)、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涉校涉生消防、交通重大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危机感,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高配房、图书馆、危化品仓库、沿街出租房、校内经营性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用油、用气、用电和抽油烟机、锅炉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和保养;严禁学生公寓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校内擅自使用明火;假期师生离校务必切断办公室、寝室用电设备电源,拔下插座;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道间等区域,严禁电动车过夜充电和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携带回寝室、办公室等场所充电。坚决杜绝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
2.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实验室各类危险物品、管制物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管理规定,重点加强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隐患,坚决杜绝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火灾等灾害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加强防盗、防骗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假期离校要关窗锁门,保管好贵重物品;根据“五一”假期特点,针对性加强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校园贷等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师生财产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校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骑车带人,机动车行驶要礼让行人,不超速、不违停,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师生员工外出应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参与非法包车。
3.加强外出活动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师生外出安全教育提醒,注意人身安全,杜绝假期多发性交通、溺水等安全事故,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强校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校总值班报告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杜绝瞒报、漏报、迟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仓前校区28867110,下沙校区28865110,玉皇山校区28866110。
校综治办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