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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和计财处预算编制的要求,为统筹做好2025年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工作,请各学院(部)、部门及时报送202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5年度内计划因公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区)的团组或个人,主要包括:
1.校级团组出访计划。
2.各学院(部)、部门因工作需要开展国际化拓展、人才招聘等短期因公出访计划。
3.教职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科研、培训进修、出访交流等各类出访计划(不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项目、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部)、部门科学统筹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做好谋划,注重出访任务和预期效果,不得安排无明确公务目的、缺乏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和照顾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2.根据学校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学校将以各学院(部)、部门所报预算为依据对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进行审批,未填报计划的,学校原则上不受理临时申报的因公出国(境)申请。
3.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于10月10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1)电子稿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送至国际处(港澳台办)。
联系人:姜琼玮,联系电话:28862998。
特此通知。
国际处(港澳台办)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