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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暑期校园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15:13:22  发布者:防控办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杭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就我校做好2022年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各校区入校管理

暑期各校区继续实行师生电子通行证和外来人员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进校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制度,对必要来访人员进校落实审核和登记。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入校管理指南》开展进校审批。校内大型建设施工人员入校后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人员根据访客要求审批入校。

二、加强师生假期管理

各学院、部门应做好暑期师生管理,有序安排师生员工离校,确保离校学生途中安全。动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留校、离校师生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假期留住学校师生根据学校现行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全体师生继续实行每日钉钉健康打卡,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常态化要求,执行“教师出省、学生出市”审批制度。要引导师生员工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三、加强培训活动管理

组织活动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出安排,合理控制人员密度。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提前7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针对校园内举办 300 人以上的非教育教学实践的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并报属地和主管部门备案。活动主办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84号)要求,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培训组织单位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过程管理,培训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出现疫情能迅速处置,同时按照杭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组织学员定期完成核酸检测。详见《2022年暑期校内举办培训班疫情防控指南》。

四、强化重点人员管理

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快递、冷链、餐饮、保洁、保安、维修、商业网点等人员的入校审批和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杭州市核酸检测常态化频次,定时检查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报告。各单位要强化对防疫工作人员和隔离管控师生的关心关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相关诉求,切实解决师生实际困难。

五、严格进校物品管理

相关部门要科学精准做好进校物品(包括快递、邮件及其他进校物品)管理。校内食堂、超市、快递点要加强对进入校园的冷链进口食品、快递物流货物的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做好检查和消毒消杀,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杜绝“物传人” 风险。引导师生员工接收物品时做好科学防护,接触过涉疫物品的师生员工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管理。

六、加强暑期值班值守

强化落实假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级层面值班期间要加强假期巡查检查,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要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学院、部门要安排人员暑期值班,密切关注本单位师生情况,按规定报送疫情信息,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七、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学校应急处置和网格化管理工作预案,继续优化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应急预案,强化各环节责任,储备好防疫设备和物资,随时做好紧急响应准备。各学院要落实发热学生就诊与转运的快速反应机制、疫情接触史师生的快速排摸与隔离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相关部门应落实应急封闭管理基础保障,做好紧急状况下的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各类场所和应急车辆准备等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序做好应急处置,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校防控办

                                               2022年6月20日


教师公告

关于2022年暑期校园疫情防控的通知

陈姗珊 · 2022-06-28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杭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就我校做好2022年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各校区入校管理

暑期各校区继续实行师生电子通行证和外来人员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进校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制度,对必要来访人员进校落实审核和登记。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入校管理指南》开展进校审批。校内大型建设施工人员入校后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人员根据访客要求审批入校。

二、加强师生假期管理

各学院、部门应做好暑期师生管理,有序安排师生员工离校,确保离校学生途中安全。动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留校、离校师生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假期留住学校师生根据学校现行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全体师生继续实行每日钉钉健康打卡,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常态化要求,执行“教师出省、学生出市”审批制度。要引导师生员工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三、加强培训活动管理

组织活动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出安排,合理控制人员密度。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提前7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针对校园内举办 300 人以上的非教育教学实践的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并报属地和主管部门备案。活动主办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84号)要求,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培训组织单位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过程管理,培训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出现疫情能迅速处置,同时按照杭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组织学员定期完成核酸检测。详见《2022年暑期校内举办培训班疫情防控指南》。

四、强化重点人员管理

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快递、冷链、餐饮、保洁、保安、维修、商业网点等人员的入校审批和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杭州市核酸检测常态化频次,定时检查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报告。各单位要强化对防疫工作人员和隔离管控师生的关心关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相关诉求,切实解决师生实际困难。

五、严格进校物品管理

相关部门要科学精准做好进校物品(包括快递、邮件及其他进校物品)管理。校内食堂、超市、快递点要加强对进入校园的冷链进口食品、快递物流货物的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做好检查和消毒消杀,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杜绝“物传人” 风险。引导师生员工接收物品时做好科学防护,接触过涉疫物品的师生员工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管理。

六、加强暑期值班值守

强化落实假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级层面值班期间要加强假期巡查检查,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要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学院、部门要安排人员暑期值班,密切关注本单位师生情况,按规定报送疫情信息,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七、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学校应急处置和网格化管理工作预案,继续优化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应急预案,强化各环节责任,储备好防疫设备和物资,随时做好紧急响应准备。各学院要落实发热学生就诊与转运的快速反应机制、疫情接触史师生的快速排摸与隔离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相关部门应落实应急封闭管理基础保障,做好紧急状况下的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各类场所和应急车辆准备等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序做好应急处置,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校防控办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