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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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09:48:00  发布者:计划财务处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了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工作,确保学校2023年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报销截止时间和2023年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2年报销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5日,开账时间为2023年1月9日。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8日将暂停办理各类报销业务,网上报销系统(包括网上预约报销、智能报销平台和智慧采购平台)关闭,师生已预约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将同时撤销,请各学院、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预约审批,如自行打印报销单的务必于截止日前送至会计核算科。

二、关于采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等相关事项

根据学校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采购的原则,综合考虑财务年底关账时间,以及预留采购文件制作、招标公示、合同签订、送货和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时间,为做好年底采购相关工作,避免因未按规定时间实施采购而影响本年度资金使用,现将各类采购受理截止时间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1.政府分散采购(已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号)受理截止日为11月15日。

2.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卖场)受理截止日为:20221125日。

3.非政府采购(学校组织公开招标)业务受理截止日为:20221115日。

(二)其他事项

1.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须在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若学校资金安排的且合同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应付未付部分需结转至2023年,请在12月15日前到预算管理科备案,过期将默认不结转。备案材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结转申请表(附件)。

2.提前启动的2023年采购业务不受以上截止时间限制。

三、关于各类收入入账

2022年已经到账但未认领的专项资金、科研收入和各类办班等收入,请抓紧时间认领。对2022年各类培训办班等社会服务性收入,开具发票、分成入账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5日,开具发票时需将相关入账材料交到收费管理科。

四、关于预借票据核销

所有预借的票据要求在2022年12月15日前收回款项,并到收费管理科予以核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并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暂借款清理

对于在计划财务处已办理借款手续的部门及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2年12月15日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冲销业务。借款详情可登录计划财务处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杭师大财务服务”查询。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应书面说明事由,并经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计财处备案,方可延期处理。

六、关于年末结转

年度部门预算除%5B329%成教业务、%5B332%科研管理费、%5B333%留学生学费收入、%5B8%各类创收外,原则上都不结转。


附件:“其他资金”政府采购结转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22117


教师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 · 2022-11-10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了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工作,确保学校2023年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报销截止时间和2023年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2年报销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5日,开账时间为2023年1月9日。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8日将暂停办理各类报销业务,网上报销系统(包括网上预约报销、智能报销平台和智慧采购平台)关闭,师生已预约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将同时撤销,请各学院、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预约审批,如自行打印报销单的务必于截止日前送至会计核算科。

二、关于采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等相关事项

根据学校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采购的原则,综合考虑财务年底关账时间,以及预留采购文件制作、招标公示、合同签订、送货和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时间,为做好年底采购相关工作,避免因未按规定时间实施采购而影响本年度资金使用,现将各类采购受理截止时间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1.政府分散采购(已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号)受理截止日为11月15日。

2.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卖场)受理截止日为:20221125日。

3.非政府采购(学校组织公开招标)业务受理截止日为:20221115日。

(二)其他事项

1.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须在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若学校资金安排的且合同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应付未付部分需结转至2023年,请在12月15日前到预算管理科备案,过期将默认不结转。备案材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结转申请表(附件)。

2.提前启动的2023年采购业务不受以上截止时间限制。

三、关于各类收入入账

2022年已经到账但未认领的专项资金、科研收入和各类办班等收入,请抓紧时间认领。对2022年各类培训办班等社会服务性收入,开具发票、分成入账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5日,开具发票时需将相关入账材料交到收费管理科。

四、关于预借票据核销

所有预借的票据要求在2022年12月15日前收回款项,并到收费管理科予以核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并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暂借款清理

对于在计划财务处已办理借款手续的部门及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2年12月15日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冲销业务。借款详情可登录计划财务处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杭师大财务服务”查询。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应书面说明事由,并经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计财处备案,方可延期处理。

六、关于年末结转

年度部门预算除%5B329%成教业务、%5B332%科研管理费、%5B333%留学生学费收入、%5B8%各类创收外,原则上都不结转。


附件:“其他资金”政府采购结转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