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 杭州师范大学欢迎您

  • 我院成功举办“新征程上的区域国别研究高峰论坛”

  •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加勒比文学史研究”开题论证会

  • “英美文学书库”捐赠暨“外国文学与共同体研究中心”启动仪式

  • 《文化观念流变中的英国文学典籍研究》新书发布会

当前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硕士研究生冬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 11:05:49  发布者:钟振国

各位同学:

接研究生院通知,将于近日组织2017年冬季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请2017年夏季因查重、盲审、答辩未过,或没有完成学位论文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教育硕士,及时申请冬季送审。要求于10月12日前,将论文电子稿上传至学校的培养系统,再查重,与以往的流程有所变动。(具体要求见通知)。
研办

2017/9/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文件,现就2017届硕士研究生冬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

各学院须对每位毕业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及培养环节的各类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再由研究生院复审。

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评阅

1.请各研究生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学位论文以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上传的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作者本人信息及导师信息。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确认,再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下载学位论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2.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根据反馈的检测结果,对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通讯评审。

3.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结果返回后,评阅结果符合我校答辩条件的,方可组织进行答辩。2017届冬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7年12 月22日前完成。

4.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 (杭师大研[2015]7号)的规定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

1.2017届冬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聘请答辩委员,统一组织安排。答辩工作须在2017年12 月22日前完成。

2.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在校内及公开网站上张榜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做好答辩会的组织工作。

3.各学院须准备好下列空白表格,以便组织答辩:

(1)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1份/学生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1份/学生

(3)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       1份/学生

(4)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             5份/学生

(5)论文答辩表决票                     5份/学生

(6)硕士学位申请书                     2份/学生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将《硕士学位申请书》于2017年12月29日前统一送至研究生院。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学院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

联系人:马晶 联系方式:28867967758011409@qq.com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

 

关于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校学术声誉,细化学位授予要求,结合检测系统的改造升级,现对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有关要求进行补充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测对象

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检测实施部门

研究生院。

三、检测程序

1.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本通知中“系统”均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下同)上传学位论文;

2由导师登录“系统”审核确认,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统一查重检测。

四、检测结果的处理

1.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小于(含)10%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2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11%—20%的论文,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做出具体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无需修改,则导师签字认可;如果导师认定需要进行修改,则修改后进行复检;

3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1-30%的论文须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检测,如复检结果仍在21-30%之间者,须延期半年答辩;

4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大于(含)31%为不合格,本次申请学位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五、被检测论文的电子版要求

1被检测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作者本人信息及导师相关信息;

  2检测论文须以 “姓名_学号_学院”的格式命名。

研究生院

2017.09.20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硕士研究生冬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 工作的通知

钟振国 · 2017-09-20

各位同学:

接研究生院通知,将于近日组织2017年冬季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请2017年夏季因查重、盲审、答辩未过,或没有完成学位论文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教育硕士,及时申请冬季送审。要求于10月12日前,将论文电子稿上传至学校的培养系统,再查重,与以往的流程有所变动。(具体要求见通知)。
研办

2017/9/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文件,现就2017届硕士研究生冬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

各学院须对每位毕业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及培养环节的各类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再由研究生院复审。

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评阅

1.请各研究生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学位论文以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上传的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作者本人信息及导师信息。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确认,再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下载学位论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2.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根据反馈的检测结果,对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通讯评审。

3.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结果返回后,评阅结果符合我校答辩条件的,方可组织进行答辩。2017届冬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7年12 月22日前完成。

4.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 (杭师大研[2015]7号)的规定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

1.2017届冬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聘请答辩委员,统一组织安排。答辩工作须在2017年12 月22日前完成。

2.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在校内及公开网站上张榜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做好答辩会的组织工作。

3.各学院须准备好下列空白表格,以便组织答辩:

(1)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1份/学生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1份/学生

(3)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       1份/学生

(4)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             5份/学生

(5)论文答辩表决票                     5份/学生

(6)硕士学位申请书                     2份/学生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将《硕士学位申请书》于2017年12月29日前统一送至研究生院。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学院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

联系人:马晶 联系方式:28867967758011409@qq.com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

 

关于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校学术声誉,细化学位授予要求,结合检测系统的改造升级,现对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有关要求进行补充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测对象

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检测实施部门

研究生院。

三、检测程序

1.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本通知中“系统”均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下同)上传学位论文;

2由导师登录“系统”审核确认,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统一查重检测。

四、检测结果的处理

1.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小于(含)10%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2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11%—20%的论文,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做出具体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无需修改,则导师签字认可;如果导师认定需要进行修改,则修改后进行复检;

3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1-30%的论文须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检测,如复检结果仍在21-30%之间者,须延期半年答辩;

4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大于(含)31%为不合格,本次申请学位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五、被检测论文的电子版要求

1被检测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作者本人信息及导师相关信息;

  2检测论文须以 “姓名_学号_学院”的格式命名。

研究生院

2017.09.20